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光学工程的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健康安全的原则。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光学工程学位点成立光学工程学位点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由导师为主体的光学工程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
三、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学科 |
计划招生人数 |
是否接受调剂 |
预计接受调剂人数 |
光学工程 |
15 |
是 |
11 |
四、各学科专业复试资格
以下考生可获得我校2020年光学工程研究生复试资格:
1.第一志愿考生
1.满足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相关学科专业且达到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结合招生计划并按照复试比例,依据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考生名单)
2.调剂生
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遴选调剂考生,调剂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填写调剂申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未在调剂系统办理登记手续并确认的调剂无效。根据专业学科缺额计划人数,在生源充裕的条件下,以不低于1:1.2的比例来确定调剂复试名单。 调剂考试经择优确定后,名单另行公布。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1.复试形式
我校以网络远程复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原则上采用考官集中、考生进入各自独立的复试平台空间进行考试的模式)。
2.第一志愿复试时间
2020年5月18日–2020年5月20日。具体安排如下:
5月18日,考生线上报到和复试资格审查;
5月19日,复试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行网上系统测试;
5月20日 专业课基础测试、综合面试。
3.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4.复试平台
复试采用的网络主平台为腾讯会议(双机位考试模式,具体要求见第5点考试要求)测试。
在考试主平台发生故障的情况下,启用备用平台:钉钉。由考务人员点对点逐一通知考生马上切换使用备用平台。
复试前考生须提前在自己的电脑或手机上安装腾讯会议以及钉钉软件或APP,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注册腾讯会议账号以及钉钉账号,进行实名认证。每位考生将由考务人员考前一天分发独立的考试会议号。考生的专业课基础测试以及综合面试均在其分发的会议号网络空间进行。各考生请在5月18日实名添加工作人员微信号,以便领取相关考场信息。若考生索取了非本人的会议号并进入非本人的考场网络空间,即视为考试作弊。
5.网络远程复试考生相关准备要求:
(1)考生须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作为考生所在地考场进行复试。该场所在开考前15分钟,必须清场,只准考生单独在场所内,无其他人员。考生须全程配合考务人员转动双机位摄像头检查考试场所,确保无其他人员。考生拒绝配合考务人员检查考试场所的,即视为考试作弊。视频背景应整洁,无杂乱物品;光线明亮,不背光,能清晰看清考生面部和身体;周围无噪音,麦克风无杂音,能清晰准确听清考生作答。
(2)考生须自行准备并调试好硬件设备(带摄像头和音箱功能的上网设备两部),建议笔记本电脑1部、智能手机(含相关支架)1部;如若使用台式电脑则需配备摄像头、麦克风、音箱。复试全过程采用“双机位”录音录像(全过程考生不准使用耳机),即:主机位(建议是笔记本电脑)从考生正前方拍摄,录制考生复试考核情况;配机位(建议是智能手机),从考生侧后方拍摄,录制考生复试考核实时环境。
双机位示意图如下:
6.复试当天流程
资格审查→在线测试→候考→在线专业课基础测试→候考→在线综合面试。
强调:考生全程在其指定会议号考试网络空间、考生所在地考试场所进行。未宣布考试结束前,考生不得离开会议号网络考试空间、所在地考试场所,并一直处于时刻在线状态(考生全程打开双机位视频及语音)。考官将依次进场进行专业课基础测试和综合面试。
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要求:复试考生需于5月18日(8:00–10:30)向复试学位点线上提交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应届考生则为学生证)、大学学习成绩单、《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等PDF或JPG格式的扫描件包放于一个文件夹,文件命名为“姓名”统一发送到邮箱925881797@qq.com。材料发送成功以考生收到邮件回执为准。如未收到邮件回执,考生应主动电话、微信联系考务人员。办理报到并进行复试资格审查。能够同时提交毕业论文情况、科研成果情况、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鉴定情况、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的可以一并提交。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应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凡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2)在线测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需于5月19日(8:30–10:30)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远程面试系统在线测试,考生集中在同一会议号进行在线宣读本人亲笔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录音录像留存);随后考生集中进行随机抽号确定复试顺序。《诚信复试承诺书》参考格式如下:
本人XXX,已知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复试试题和相关考试内容等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违反考试及保密有关管理规定者应接受法律和法规处罚,本人在此承诺遵守保密纪律,不向其他考生互相转告复试试题和相关考试内容(所有录音录像均由校方操作,本人不私自录制音像文件)。本人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属实,不存在冒名顶替或请人现场指导等造假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考试和保密纪律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亲笔签名:
时间:
(3)在线专业课基础测试候考
考生须在5月20日当天8:00自行进入各自指定的会议号网络空间、考生所在地考试场所进行等候,并调试好双机位的位置。考生至少提前15分钟做好各种准备,不按各学位点规定的时间等候或迟到者原则上依次插入队尾进行复试,最后一个考生复试结束15分钟后仍未能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4)在线专业课基础测试
考生在各自的会议号网络空间等待专业课基础测试考官进入考场进行专业课基础测试。
(5)综合面试侯考
专业课基础测试结束后,考生不得离开网络空间与考生所在地开场,须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等待综合面试考官进入会议号网络空间进行综合面试。
(6)综合面试
先进行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再进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宣布面试结束后,考生才能退出会议号网络空间和考生所在地考场。
特别注意:
1)考生应按照我校要求提前调试好硬件设备和软件平台,并进行在线测试。考生在在线测试和正式复试期间都应至少提前15分钟进入在线等候状态。若因硬件设备或软件平台等客观因素需调整远程复试工作安排的,将另行通知;
2)考生应按照抽签顺序进行复试考核,无特殊原因不得提前或推迟,除网络、设备等客观因素外,不得随意调整考生复试顺序。考生如有特殊情况应至少提前半小时与工作人员联系,无故缺考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全程保持当前程序在前台运行(锁定视频画面全屏显示),不得切换至其他应用程序,不得无故退出视频连线,并且复试全程考生应在视频可见范围,不得查看书本、笔记、小抄以及手机上的复习资料,遵守学位点关于会议号的使用要求。违反上述规定者可取消复试资格。
7. 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进行,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拟录取的考生应在复试结束后14日内将在所在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到邮箱925881797@qq.com,并在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六、调剂复试
(一)调剂基本原则
1.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或经复试后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可启动调剂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
2.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二)调剂生源要求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符合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
9.我校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均为全日制普通计划,没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10.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七、破格复试
(一)破格复试原则
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学校原则上不进行破格复试和录取。确属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特殊人才,经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同意,由相关学位点组织复试考核,通过后将确定的拟录取名单在本学位点所在学院及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并详细说明考生个人信息及破格理由。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二) 破格复试条件
1.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且为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其所报考的学科专业合格生源不充足的条件下,可申请破格复试。
2.破格初试分数要求:单科下调5分或总分下调10分,且不允许双破格,破格复试考生不得调剂。
八、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专业课基础测试
采用远程面试作答(现场抽取试题,面试形式作答)。考试时间一般为8-10分钟,满分为5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每门科目考生作答时间一般为8-10分钟,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安排在专业课基础测试结束后接着进行(远程面试作答,参照专业课基础测试的要求进行)。
(二)综合面试
采用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200分)两部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的时间8-10分钟,满分为250分。
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1)方式与时间:考官根据考生的抽签号从复试题库中抽取抽签号题目,采用英语方式提问,考生须用英语答题。
(2)评分标准及满分:每个考官根据考生英语回答问题过程表现出来的英语口语和听力状况,给予综合评分;满分50分。
2.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1)方式与时间:以谈话方式进行。
(2)评分标准及满分:每个考官根据考生在谈话过程表现出来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人格特质等情况,给予综合评分;满分200分。
面试成绩为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与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复试总成绩为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与综合面试成绩之和。
九、评分标准
专业课基础测试评分标准参见表1,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2和表3。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面试专家当场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表1专业课基础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
评分标准 |
成绩评定 |
优秀 |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 |
45-50分 |
良好 |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 |
40-45分 |
中等 |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 |
35-40分 |
及格 |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
30-35分 |
不及格 |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
30分以下 |
表2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
评分标准 |
成绩评定 |
优秀 |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能用英文流畅回答。 |
45-50分 |
良好 |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能用英文基本流畅回答。 |
40-45分 |
中等 |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能用英文基本流畅回答,语法有错误。 |
35-40分 |
及格 |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语法有明显错误。 |
30-35分 |
不及格 |
不能用英语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
30分以下 |
表3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
等级 |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
||||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 (60分) |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50分) |
专业与社会 实践经历 (40分) |
表达能力 与社交礼仪 (30分) |
心理素质 (20分) |
|
优秀 |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54-60分] |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45-50分] |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36-40分]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27-30分] |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18-20分] |
良好 |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48-54分] |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40-45分] |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32-36分]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24-27分] |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16-18分] |
中等 |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42-48分] |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35-40分] |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28-32分] |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21-24分] |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14-16分] |
及格 |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36-42分] |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30-35分] |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24-28分] |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18-21分] |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12-14分] |
不及格 |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36分以下) |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30分以下) |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24分以下) |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18分以下) |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12分以下) |
十、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1.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6+复试总成绩×0.4
3.成绩公布
原则上每批次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考生复试成绩。
4.录取原则
1)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总成绩相同按考生初试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均相同,则优先录取初试英语成绩较高考生;若初试英语成绩也相同,则对分数相同考生进行加试,择分数较高考生录取。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视为不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在收到我校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必须在12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在招生计划内,允许复试合格的考生替补录取)。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回我校录取;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由此导致最终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予录取,考生责任自负;
(7)应届考生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 研究生学院统一组织对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材料和考生档案材料函调。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位点将向拟录取的考生发放由研究生学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政审函及调档函PDF格式扫描件,考生应尽快将政审函和调档函彩色打印后交档案所在单位,并在复试结束后14日内(集中快递到指定联系人)。5月29日-5月31日将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政工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情况材料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提交至学位点,考生档案材料应在2020年8月31日前以机要方式或EMS档案专递方式将寄至学位点。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813461615
邮政编码:528225
收信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B2-229
十一、其他须说明的事项
1.申诉和监督方式
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学校确保相关沟通渠道畅通,公布相关咨询、申诉和举报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相关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 光学工程学位点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联系电话:15813461615
邮政编码:528225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B2-229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光学工程学位点
2020年5月12日
附件1:
诚信复试承诺书
本人XXX,已知悉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属于国家教育考试,复试试题和相关考试内容等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范围,违反考试及保密有关管理规定者应接受法律和法规处罚,本人在此承诺遵守保密纪律,不向其他考生互相转告复试试题和相关考试内容(所有录音录像均由校方操作,本人不私自录制音像文件)。本人同时承诺所提供的材料属实,不存在冒名顶替或请人现场指导等造假作弊行为,如有违反考试和保密纪律的行为,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亲笔签名:
时间:
附件2:
考生“双机位”参考示意图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郑重提醒:
以下行为触犯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的;为他人实施或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光学工程学位点
202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