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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3-03-30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做好2023年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为公平、公正选拔优秀人才创造良好条件,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的原则。积极探索并遵循高质量人才选拔规律,采取多样化的考查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全面考查的原则。在对考生德智体基本情况全面考查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3.坚持客观评价的原则。专业能力、外语水平和综合素质的考查都要有量化的成绩。

4.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5.坚持健康安全的原则。做好安全保障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安全。

二、复试录取领导机构和工作执行机构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定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审核对外发布的调剂和复试录取相关规定或公告;协调复试工作中出现的争议,负责解释复试录取工作结果。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组织复试专业课基础测试、综合面试以及试题安全保密工作,组织协调两个专业各复试小组复试录音录像工作。整个复试过程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并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三、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学位类型

专业学科

计划招生人数

是否

接受调剂

预计接受调剂人数

学术硕士

光学工程

有名额

有名额

专业硕士

电子信息

(光电信息工程)

有名额

有名额

四、复试比例与资格

我校执行《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规定的A类考生分数线。按照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在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实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低于120%。

以下考生可获得我校2023年光学工程和光电信息工程专业的研究生复试资格:

(一)第一志愿考生

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3年国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初试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二)调剂生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要求:

1.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初试成绩(单科、总分)符合全国A区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参考2023年国家分数线)。

2.调剂生按照不低于1:2的比例接受调剂,参加复试(视调剂生源情况可采取多批次滚动复试方式)。

3.满足调剂要求的考生须再复试前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调剂服务系统提交调剂志愿,并在复试通知发出后4小时内回复确认参加复试方为有效(逾期回复或不回复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4.根据教育部规定“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光学工程申请调剂专业与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08代码的各专业。

电子信息(光电信息工程)申请调剂专业与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08代码的各专业。

5.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当相同。 

6.其他调剂要求以学院发布的调剂公告为准。

7.特别注意:多批次滚动复试的,前一批次复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同一专业下一批次复试;凡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我院不主动解锁,24小时后系统自动解锁。

五、复试日程安排及其说明

(一)复试形式

采用现场复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复试考核,相同专业各方向合并同时进行,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二)复试流程

(1)第一天上午流程:考生报到资格审查

(2)第一天下午流程:专业课基础测试(笔试)

(3)第二天全天:考生报到考试顺序抽签综合面试

复试考生人数较多时,综合面试环节可能会延长到第三天。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见后续学院发布公告

(三)说明

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并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1. 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开始前提交电子版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为标题发送至邮箱 250233320@qq.com),复试当天携带全部纸质版资格审查材料报道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学院安排专人进行材料严格审查,对审查材料存疑的,要求考生写明原因并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材料,明显有问题或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入学时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试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准考证、初试成绩单、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须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考生提供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加盖有公章的大学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的原件及复印件;

(4)《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原件(见附件1);

(5)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我校招生简章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例如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

(7)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境内往届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9)注意:

① 考生学历(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境内应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境内往届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有更名或身份证号变更的还需出具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获境外学历学位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 不论是否录取,所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逾期报到、逾期提交资料、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不予录取。对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③ 凡未进行复试资格审查或复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考生,不予复试。

④ 考生须保证资格审查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复试考核内容、程序及相关考核标准

(一)专业课基础测试

专业课基础测试满分为100分,采用现场考试的方式进行。

光学工程专业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核,考生作答时间为120分钟

光电信息工程专业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考核,考生作答时间为120分钟

专业课基础测试考查科目为《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150分)两部分。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为考生现场抽取试题、考官可用英语提问,考生按要求应答。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为考官向学生提出相关问题进行考查。综合面试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两项成绩相加而成,综合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分值的平均分。

(三)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1和表2。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面试专家当场独立评分,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优秀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能用英文流畅回答。

45-50

良好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能用英文基本流畅回答。

40-45

中等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能用英文基本流畅回答,语法有错误。

35-40

及格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语法有明显错误。

30-35

不及格

不能用英语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分以下

 

2.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

 

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

基础水平

50分)

创新精神与

创新能力

40分)

专业与社会

实践经历

30分)

表达能力与

社交礼仪

20分)

心理素质

10分)

优秀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

45-50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

36-40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

27-30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

18-20分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

9-10分

良好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

40-45分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

32-36分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

24-27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16-18分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

8-9分

中等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

35-40分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

28-32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

21-24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

14-16分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

7-8分

及格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30-35分)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24-28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18-21分)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

12-14分)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

6-7分)

及格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

30分以下)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

24分以下)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

18分以下)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

12分以下)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

6分以下)

(四)注意事项

1.所有笔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

2.复试资格审核未通过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七、成绩计算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300分)=专业课基础测试成绩(100分)+综合面试成绩(200分)

(二)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0.5+复试总成绩×0.5

(三)成绩公布

原则上复试结束后48小时内公布复试成绩,并按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原则

1. 严格按照各批次复试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各批次拟录取考生名单(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优先录取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总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若初试总成绩再相同,先按考生的业务课1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再按外国语成绩的高低排序录取。

2.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每门成绩低于60分);

(4)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

(5)考生不按我校规定的时间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待录取”者,或拒绝接受“待录取”者,或已在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其他高校“待录取”者;

(6)因提供虚假材料、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有其他问题,导致录取资格审核不通过者;

(7)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者。

(8)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学院组织各学院在入学后3个月内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3. 注意事项

(1)考生在收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发出的“拟录取”通知后,必须在12小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拟录取”通知,逾期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2)对逾期接受拟录取通知或在规定时间内拒绝接受拟录取通知的考生,经学院研究决定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并在调剂系统完成取消操作。

(3)学校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在调剂系统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后又要求解锁放弃拟录取资格的申请。

八、体检

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在拟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体检表原件或扫描件至拟录取学院。未按规定时间交体检表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时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不符合录取要求者取消录取资格。

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提交方式:体检报告以PDF或JPG格式扫描件的压缩包和邮件均命名为XX专业–准考证号–姓名–体检报告”,发送到邮箱 250233320@qq.com(谭老师),入学报道提交纸质版原件。

九、其他说明

1. 特别提醒: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以下行为触犯法律: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行为的;为他人实施或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行为的;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等作弊行为的;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复试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

2. 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报考院系通过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以及其他指定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 复试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作人员”及“考官”胸牌。学校复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务必增强防诈骗意识。

4. 复试过程须听从复试工作人员安排。无故失联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复试考核。

5. 复试录取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学校确保相关沟通渠道畅通,公布相关咨询、申诉和举报的联系方式,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考生如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在相关公告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向我校提出书面申诉申请,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学院纪委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老师

电话:18927279386

邮政编码:528231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B2–224

 

光学工程学位点联系方式:

收件人:谭老师

联系电话:0757-82716895

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仙溪校区北区B2-221

邮编:528231

 

6.交通指引:

(1)火车:

①考生可乘坐火车到达佛山站、佛山西站(高铁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②考生先到达广州站、广州南站(高铁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2)长途汽车:

①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佛山鸿运汽车站或南海汽车站,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②考生可乘坐长途汽车到达广州市内各汽车站,先选择地铁、汽车(公交车)到达佛山,再选择公交车或出租车到达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3)飞机:

考生可乘坐飞机到达广州白云机场,再坐大巴车在狮山机场候机楼下(狮山华美大酒店),然后乘坐公交车或出租车至我校仙溪校区报到。

(4)广佛及佛山市内交通:

我校江湾校区——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42/242(临)。

佛山西站——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42/242(临)。

南海汽车站——我校仙溪校区,公交车线路:242/242(临)。

广州南站——我校江湾校区,公交车线路:K6A(K6A线广州南站上客点为西出口公交站场A1站台)至同济路口站,然后转乘公交157路、166路至我校江湾校区南门,或乘坐158路到我校江湾校区北门,也可直接步行至我校江湾校区。

(5)住宿建议:首寓公寓、每天宾馆、铭悦住宿、狮山广场或宝盈广场附近。

 

附件: 

附件1: 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2:研究生复试体格检查表

附件3:研究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审查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

2023年 3 月 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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