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促进我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健康发展,确保每一位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及时获得助学贷款,现就做好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有关工作预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生源地助学贷款每年办理时间为7-8月暑假期间。
1.在校生申请续贷办理程序
在校生拟申请续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2018年暑假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管理系统填写“续贷声明”,要求认真总结自己近一年的学习和在校表现,续贷声明录入字数要求150左右。完成续贷声明录入提交后,暑假期间到生源地县(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合同签订和材料提交等手续;完成现场办理后,9月开学初第一周内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递交给辅导员吴老师(B2-225办公室),由学院统一上交学校录入系统。学校完成录入系统后,由生源地经办机构审核、放贷,学校按程序再完成全校生源地贷款学生入账和代缴学住费等手续。
2. 在校生和新生首次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贷款应贷尽贷,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首次申请生源地贷款学生,暑假期间到生源地所在县(区)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教育局联系电话详见《给2018级新生一封信》的附表信息)暑假办理完成后,开学初将生源地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交辅导员吴老师统一上报学校录入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即可。其他程序与续贷程序相同。
二、校园地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办理程序
高校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9月份正式启动。
(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4.学习刻苦,能够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
5.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在校期间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包括学费、住宿费、基本生活费)。
6.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助学贷款。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受理助学贷款申请,如有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申请助学贷款,请各学院报学生处审批:
1.未通过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过校级以上处分或学院多次违纪通报的;
3.无心向学,无法按正常学制顺利完成学业的;
4.其他不符合贷款申请条件者。
(三)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要准备的贷款材料如下。
1.借款学生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新生可用录取通知书复印件代替)、家庭户口本首页及家长单页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1)同意学生贷款。(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详见模板)
3.《国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该表在国家开发银行个人管理系统中完成贷款网上申请后导出打印,表格中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审查意见需由一个资格认定部门出具并加盖一枚公章。
(四)续贷的学生需要准备的贷款材料和相关要求
1.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
2.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内容包括:(1)同意学生贷款。(2)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3)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详见附表模板)
3.《国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原件,该表在国家开发银行个人管理系统中完成贷款网上申请后导出打印,续贷学生无需再次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资格认定。
4.续贷学生按规定需每年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个人服务系统提交本人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应积极向上,200字左右;并且每年至少2次登录系统维护有关信息。
(五)贷款所需资料的相关要求
1.《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请用A4纸打印)
(1)贷款学生国开行网上申请系统录入家庭信息居住地址栏填写时,需要详细到门牌号码。
(2)首次贷款学生的资格申请表上资格审查单位为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或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加盖其公章并有经办人签名。
2.《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请用A4纸打印,手写签名)
由学生本人亲笔填写,申请内容包括申请理由、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个人学习及表现情况、对国家助学贷款的认识等。
3.《家长承诺书》(一份原件,一份复印件)
(1)内容包括:同意学生贷款;承诺作为贷款学生的永久联系人,并提供贷款学生的联系方式;承诺督促和协助贷款学生按期还本付息。
(2)家庭如无固定电话,可填写关系亲密亲戚或亲属的固定电话。
(3)家庭详细联系地址:城镇家庭必须具体到街道、房号;农村家庭必须具体到乡村、房号。
(4)申请学生的家长必须亲笔签名承诺,并盖上手印。
4.手写部分均使用黑色水笔或黑色签字笔,所有原件或复印件均用A4纸张,所有贷款资料不得涂改。
(六)贷款额度和贷款年限
全日制本科学生贷款最高上限为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贷款最高上限为12000元,原则上贷款金额由学费+住宿费总额确定。贷款年限最短为6年,最长年限为20年,最长年限为学制+13年确定。学生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合适年限。贷款学生如经济条件允许,随时可申请提前还款。
三、高校助学贷款工作时间安排
(一)贷款规模的预报(计划9月25日前完成)
学院将于9月25日前,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院管理系统上报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贷款规模。
(二)申请与审查、合同签订与审查(计划10月18日前完成)
1. 申请与审查:10月9日前,同学们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上进行网上申请,辅导员会审查学生是否符合贷款条件。完成审查后,10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分别在辅导员和副书记管理系统汇总提交。
特别说明:请有专插本学生、4+0联合培养学生的学院,通知落实相关工作应包括这部分学生。学生申请贷款时填写的学籍和个人家庭信息,特别是毕业日期等关键信息务必准确,以免影响贴息时间等。
2.申请贷款的学生,国庆节期间准备好全部贷款纸质材料,国庆节后回校3天内准备好全部材料,由学院组织申请贷款学生填写《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并将贷款材料粘贴在审批表中(一式两份,原件材料贴对应贴一本审批表,复印件材料对应贴一本审批表)。
3.合同签订与审查:计划10月18日前,完成贷款合同申请与审查流程后,开始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流程。学院将仔细审查国开行系统上学生的各项合同信息,完成审查后于10月18日前在辅导员管理系统和副书记管理系统上汇总提交。
4.学院在完成申请审查后,进入合同签订与审查工作阶段,不得随意删减借款学生。如遇特殊情况,须上报获得批准后才可删减申请贷款学生。
(三)合同正式签订(计划10月28日前完成)
10月28日前,学院在系统中套打合同(一式3份)并组织学生签订合同,由学院将签订好的合同整理后上学生处助学科。
(四)贷款的发放与代缴学住费
11月初,国开行完成合同签订和审核后,将学生助学贷款划拨到省助学中心帐户,省助学中心按《国家助学贷款操作规程》划至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银行帐户,支付宝公司再将贷款划付至贷款学生支付宝帐号(该帐户在签订合同时自动生成,并写入贷款合同中),贷款进入学生支付宝帐户后又自动转入学校对公帐号,学生处在等齐全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到帐后,统一到计财处办理贷款学生代缴学费和住宿费,代缴后仍有结余的学生,学校将结余贷款发放到相应学生中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