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锐雄先生关心我校教育和科技发展,关心贫困清寒学生的成长和生活,捐资50.22万元人民币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设立“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
一、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项目类型、评审对象、标准与材料要求
(一)潘锐雄希望助学金
1.评审对象
我校本科生中的孤儿、单亲特困家庭、父母无工作或因病因灾致贫面临失学的学生,品学兼优,学年平均学分绩在75分以上(含75分,新生可参照最近一个学期成绩)。
2.资助标准
孤儿资助生活费500元/月·人;其他类别学生资助300元/月·人(每年按10个月计算)。
3.指标分配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2名。
4.评审材料要求
(1)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希望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3)孤儿或重大受灾变故等贫困相关佐证材料;
(4)电子版清晰生活照原图2张(单独JPG等格式,用姓名+生活照1.2命名)和座右铭1句(20字以内)
(5)个人优秀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说明:以上1.2.3项材料仅提供纸质版一式三份材料;4.5项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二)潘锐雄优秀学生助学金
1. 评审对象与资助标准
每年评选出28名优秀学生,给予资助2000元/人(由评审工作组分10个月发放,每月200元,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按每个月或每两个月办理发放;参评年度获国家奖学金者不参与评奖),条件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关心集体、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尊敬师长、团结互助。
(2)学习勤奋、成绩优良,上学年加权平均分85分以上。
(3)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体育锻炼达标。
(4)同等条件下,工作认真负责的班级干部优先考虑。
2. 指标分配
每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推荐2名优秀学生。
3. 评审材料要求
(1)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优秀学生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3)获奖证书或干部任职等优秀事迹具有代表性佐证复印件;
(4)电子版清晰生活照2张(单独JPG等格式,用姓名+生活照1.2命名)和座右铭1句(20字以内);
(5)个人优秀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说明:以上1.2.3项材料仅提供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4.5项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三)潘锐雄专业技能竞赛助学金
1. 评审对象与资助标准
设置一等助学金、二等助学金和三等助学金三类等级。奖励近一年获得科技创新学术竞赛获奖突出的学生,要求每一名学生评审当年只限申请一项潘锐雄专业技能竞赛助学金。
2. 奖励资金与指标分配:
奖励人数暂无限制,奖金视奖励人数而定。
3. 评审材料要求
(1)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专业技能竞赛助学金申请表;
(2)申请《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诚信承诺书;
(3)专业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
(4)电子版清晰生活照2张(单独JPG等格式,用姓名+生活照1.2命名)和座右铭1句(20字以内);
(5)个人优秀事迹简介300字以内。
说明:以上1.2.3项材料仅提供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4.5项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四)潘锐雄优秀教师慰问金
1. 评审对象与奖励标准
每年从各学院中评选在贫困生教育方面默默奉献的优秀教师及教辅人员,发放扶困助学慰问金2000元/人(税前),条件要求如下:
(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师德高尚、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表现突出。
(2)教师(含辅导员)在我校从事学生相关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评审当年须担任辅导员或班主任;潜心教书育人,班主任工作、学生工作认真负责,关心贫困学生的成长、学习和生活,积极引导贫困生成人成才,为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就业、考研等工作付出特别心血、作出突出贡献。
(3)慰问名单两年内不能重复。
2.指标分配
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推荐优秀教师1人。
3.评审材料
(1)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优秀教师慰问金评审登记表;
(2)清晰生活照原图电子版2张(单独JPG等照片格式,用姓名+生活照1.2命名)和座右铭1句(20字以内))。
(3)优秀教师事迹300字左右。
说明:以上第1项材料仅提供一式三份纸质版材料;第2.3项材料仅提供电子版。
二、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评审时间安排与相关要求
(一)补充说明
最近已获得邓祐才扶困奖助学金希望助学金、困境成才助学金、优秀学生助学金、已获得福慧慈善基金会奖学金的同学不再重复参评潘锐雄奖助学金。已获评近一年邓祐才优秀教师的老师也不再重复参评潘锐雄优秀教师。
此外,学生获得慈善奖助学金或优秀教师慰问金,如涉及扣税,则按财务处规定执行。
(二)评审时间安排与材料上报
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包括个人申请、学院(部门)评审公示和学校评审公示,各班于4月4日前完成评审纸质版材料包括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和评审材料,收齐后仙溪校区送至B2-224,江湾校区送至西一201。电子版材料为评审名单汇总表(附件1)、生活照、座右铭和优秀事迹简介以班级为单位并命名“班级+2019年潘锐雄扶困奖助学金评审材料”发送到3748545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