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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学籍信息自查的通知

2023-11-03

各位2023级新生: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电子学籍注册工作,现将2023年学籍信息自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自查对象

1.2023年入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含专升本);

2.第二学士学位新生录取数据因教育部尚未推送,具体自查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1月15日。

三、自查网站

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四、具体要求

(一)学信网学籍信息自查

1.所有新生登录“学信网”(具体步骤参见附件1),核对本人姓名、出生日期、性别、民族、专业、班级等信息与实际是否一致。自查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1)学信网上专业名称均为部颁专业名称,即不带括号,不含专业方向;个别特殊专业(如中外合资办学、联合培养等)或个别省外招生会有括号标注,以学信网推送数据为准;

(2)因学信网上班级名称有字段限制,个别班级名称过长无法全部显示,属正常现象,无需理会;

2.若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民族不一致,请联系学务与学籍科庄老师,联系电话:0757-83963969;若专业班级信息不一致,请自行报由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员老师统一收集后以学院为单位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籍信息勘误汇总表》(附件2)。

(二)材料提交

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1月17日前按要求填写表格(附件2)并通过OA发送至学务与学籍科庄老师处(流程设置为:学院教学副院长审核-教务处分管副处长审核-学务与学籍科庄老师协同)。

五、注意事项

(一)学信网是教育部指定唯一普通高等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信息查询网站,学生入学信息、在校期间各类学籍异动信息、毕业后学历信息等全部在该网站上登记备案,请各位同学妥善保管好个人账号和密码,若账号密码遗失,请联系网站客服;

(二)新生学籍注册信息是学校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重要依据,请各二级学院务必及时通知、督促每位新生查询并认真核对。

附件1:学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查询工作流程

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新生学籍信息勘误汇总表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详情请查看附件。
附件: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的通知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佛科院教〔2022〕1 号)(下称《学籍管理规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教〔2022〕2 号)(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有关本科教学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信息修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相关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信息修删视具体处理内容由学生自愿申请或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申请材料。一经受理,不再接受其他变更或撤回申请。

二、受理时间

学校统一受理时间为每学期第  10  周,各二级学院最迟须于每学期第 9 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其余时间不再接受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需作相应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内容

(一)相关课程学分认定

本通知的学分认定特指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专业所学课程(非校级公选课)已取得的学分可按照以下两类进行认定:

1.  若属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近课程,可申请认定为相近课程的学分,前后不能超过 1 学分;

2.  若属转入专业跨学科或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校级公选课学分。课程不足 2 学分的,按实际学分认定;课程为 2 学分及以上的,只确认为 2 学分。

(二)相关课程成绩信息修删

1.  若课程成绩信息中课程性质、课程学分、开课学期、考试性质、成绩标识等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或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需及时提出修改申请;

2.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成绩信息删除申请:

(1)成绩录入失误导致学生成绩信息“无中生有”;

(2)学生个人需求申请删除多余或无效的成绩信息且经审核属于合理合规范围内。

四、受理流程

(一)相关课程学分认定

学生本人自行提出申请并准确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 1)后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并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学务与学籍科。

(二)相关课程成绩信息修删

1. 成绩信息修改: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通过 OA 发起审批流程(OA 首页-个人空间-我的模板-搜索“成绩修改”),并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修改汇总表》(附件 2)作为附件上传;

2. 成绩信息删除:第(1)类由成绩录入本人通过 OA 发起审批流程(OA  首页-个人空间-我的模板-搜索“成绩修改”),写明申请理由及需删除的课程信息;第(2)类由学生本人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信息删除申请表》(附件 3)后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并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学务与学籍科

五、工作要求

(一)成绩管理是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应实事求是,认真把关,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各项学分认定与成绩核对;

(二)成绩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学习痕迹之一,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应保证学生的每门课程成绩信息均有迹可循、有档可依;

(三)上述凡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事项,严禁由二级学院私自代为申请,一经发现核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通知若有未详尽之处,遵照《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2.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信息修改汇总表

3.  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信息删除申请表

附件1-3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佛科院教〔2022〕1号)(下称《学籍管理规定》)及学校鼓励大学生入伍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普通全日制本科退伍在校生(下称退伍生)相关课程免考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原则

退伍生可免修军事类、体育类、思想政治理论类等三大模块的课程,并可在返校当学期规定时间内根据所属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以上相应课程一次性申请全部或部分免考,经所在二级学院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可直接按90分认定课程成绩。申请遵循自愿原则,一旦申请获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修改。

二、申请时间

学校统一受理免考申请时间为退伍生返校当学期的第16周,如遇特殊情况将作相应调整,具体时间以当学期实际通知为准。

三、申请流程

(一)退伍生线上提出申请(逾期不受理)

1.手机端:退伍生本人通过微信关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企业号,点击进入,查找“行政服务中心”并进入办事大厅,找到“普通全日制本科退伍在校生免考申请”事项或通过左上角的搜索栏输入关键字“免考”搜索相应事项并按要求填写相应栏目并提交;

2.电脑端:学生登陆学校网页,点击“数字校园”并进入“行政服务中心”,后续操作与手机端一样。

(二)受理与审核

1.退伍生所在二级学院在截止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申请免考的课程进行审核并完成线上意见提交环节;

2.教务处对二级学院提交的数据进行复核并在当学期结束前处理好成绩认定与录入事宜。

四、工作要求

课程免考申请是成绩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退伍生的切身利益。因此,各二级学院应做好相关咨询与答疑工作,及时通知每一位退伍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核准每一条申请数据。

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本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加深对审核评估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指标体系和审核要点等问题的了解,学校决定于2023年11月开展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学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2023年11月

二、学习内容: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40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体系(第二类)。

三、参加人员

(一)学校领导班子成员;

(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三)各二级学院班子成员、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全体教师。

四、学习方式和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组织相关学习活动;

(二)各二级学院以全院或系为单位组织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