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3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佛科院教〔2022〕1 号)(下称《学籍管理规定》)、《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教〔2022〕2 号)(下称《转专业管理办法》)及有关本科教学管理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相关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信息修删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相关课程学分认定与成绩信息修删视具体处理内容由学生自愿申请或二级学院提出申请,并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送申请材料。一经受理,不再接受其他变更或撤回申请。
二、受理时间
学校统一受理时间为每学期第 10 周,各二级学院最迟须于每学期第 9 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按要求报送申请材料。其余时间不再接受申请,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需作相应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三、工作内容
(一)相关课程学分认定
本通知的学分认定特指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转出专业所学课程(非校级公选课)已取得的学分可按照以下两类进行认定:
1. 若属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相近课程,可申请认定为相近课程的学分,前后不能超过 1 学分;
2. 若属转入专业跨学科或不符合转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可申请认定为校级公选课学分。课程不足 2 学分的,按实际学分认定;课程为 2 学分及以上的,只确认为 2 学分。
(二)相关课程成绩信息修删
1. 若课程成绩信息中课程性质、课程学分、开课学期、考试性质、成绩标识等内容与人才培养方案或实际情况不一致的,需及时提出修改申请;
2. 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提出成绩信息删除申请:
(1)成绩录入失误导致学生成绩信息“无中生有”;
(2)学生个人需求申请删除多余或无效的成绩信息且经审核属于合理合规范围内。
四、受理流程
学生本人自行提出申请并准确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附件 1)后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并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学务与学籍科。
(二)相关课程成绩信息修删
1. 成绩信息修改: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办通过 OA 发起审批流程(OA 首页-个人空间-我的模板-搜索“成绩修改”),并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修改汇总表》(附件 2)作为附件上传;
2. 成绩信息删除:第(1)类由成绩录入本人通过 OA 发起审批流程(OA 首页-个人空间-我的模板-搜索“成绩修改”),写明申请理由及需删除的课程信息;第(2)类由学生本人填写《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信息删除申请表》(附件 3)后提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审批,并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集中报送至教务处学务与学籍科
五、工作要求
(一)成绩管理是本科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二级学院应实事求是,认真把关,严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完成各项学分认定与成绩核对;
(二)成绩信息是学生在校期间最重要的学习痕迹之一,各二级学院、开课单位应保证学生的每门课程成绩信息均有迹可循、有档可依;
(三)上述凡需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事项,严禁由二级学院私自代为申请,一经发现核实,将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通知若有未详尽之处,遵照《学籍管理规定》、《转专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
1.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课程学分认定申请表
2. 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信息修改汇总表
3. 普通全日制本科课程成绩信息删除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