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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大数据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实施办法 (试行)


       为深入贯彻“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人才 培养理念,掌握各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和中长期职业发展情 况,评价各专业培养目标的达成情况,为持续改进各专业培养方案提供参考依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工作小组,院长为组长,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和主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成员为学工办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专业骨干教师和辅导员。

二、调查对象

 (一)应届毕业生:调查样本数覆盖率要达到当届毕业生人数80%以上。

       (二)往届(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选择有代表性的 调查对象,充分考虑城乡地域分布以及毕业生工作岗位的差 异,对优秀的毕业生和在工作单位有特殊贡献的毕业生进行 重点调查。调查样本数覆盖率要达到当届毕业生人数60%以上。

 (三)社会机构:主要包括用人单位、业务主管单位、相关政府部门及

其他利益相关方。

三、 调查内容

       (一)应届毕业生:主要围绕毕业生对学校教学工作和 就业工作满意度开展调查。教学工作主要包括教师授课、实 践教学、课程设置等方面评价和建议;就业工作主要包括学 校在就业/创业指导、职业咨询/辅导、校园招聘活动等方面的评价和建议。

       (二)往届(毕5年左右)毕业生:主要围绕职业发展情况、培养过程反馈、培养目标达成情况等开展调查。职业发展情况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职称岗位、专业对口度、收入状况、职业满意度、专业技能、职业素养、工作适应能力等; 培养过程反馈内容主要包括课程设置合理性、核心课程有效度、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服务等方面的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指学生对培养目标达成的自我评价。

       (三)社会机构:主要围绕社会机构对学校毕业生评价及对专业人才培养的意见和建议开展。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的思想品德、教育情怀、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发展潜力等;人才培养调研内容主要包括专业人才需求及对学校教学、就业等工作的评价及建议。

四、 调查周期

       (一)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5年左右)毕业生:原则上每年定期调查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下半年进行。

       (二)社会机构: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用人单位调查原则上不少于每2年1次。

五、 调查形式

       针对毕业生和社会机构的调研采用调查问卷、座谈和走访等形式。

       (一)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5年)毕业生:采用访 谈、网络、邮寄、电话等形式完成调查问卷,或借由毕业生聚会、回校访问等契机采取毕业生座谈会的形式完成。

       (二)社会机构:对与我院建立实习合作关系的用人单 位和毕业生较集中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负责教师进行 走访并完成调研问卷的形式。对来我院招聘的代表性用人单位,实行由负责教师进行访谈并完成调研问卷的形式。

六、 结果分析与用途

       (一)每次调查结束后,以专业为单位对毕业生和社会 机构调查信息进行整理分析,形成调查报告,调查记录和调查报告由学院存档。

       (二)调查结果作为培养目标合理性评价、课程体系合 理性评价、毕业要求达成情况评价、培养目标达成情况评价 的数据来源,用于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改进人才培养模式、 完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提高就业质量等方面,为改进专业建设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重要依据。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毕业生跟踪反馈与社会评价实施办法(2021.4.20院教1号)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2021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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