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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12号,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数量

限额申报。各学位点组织申报,申报人/学科领域申报前务必仔细阅读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填写相应项目申报书(附件3)。每个学位点同一类型项目推荐不得超过1项。

二、申报类别及要求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及暑期学校,
资助金额:5万元/项。

项目所属学科领域与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且近年来学科发展较快,学术活动比较活跃,新问题、新成果较多;所属学科在省内有一定规模的研究生群体,且拟邀请的省内外相关高校达到一定的数量,能在本学科领域内产生一定的影响;拟邀请的专家学术造诣深,学风正派,学术声誉较高,在学科领域内有相当的影响力。

2.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资助金额:5万元/项。

申请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应符合以下条件:从事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教学或管理工作,对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发展有高度热情和独到见解,能真正承担和组织研究项目的实施和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项目主持人为在岗人员,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并主持过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级别项目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以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的,科学总结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发展规律,准确把握时代特征,提出的理论应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提出的建议和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开发的软件等应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3.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
资助金额:3万元/项。

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应从我校校级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中选拔,课程主讲教师应具有教授职称,有五年以上的研究生教学经验;科研能力较强,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教学水平高,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能力强。

课程的建设和改革以先进的教学理念为指导,较好地体现现代研究生教育的特点;课程内容较好地反映本领域的前沿及发展趋势,有足够的广度或深度,与本科生同类或相近课程知识要有显著区别;课程有一套完整的、较好体现培养目标要求的选用或自编教材(包括教材讲义、教学指导书、教学参考书和教学课件);实验(实践)型课程具有相应的良好实验条件和实践教学条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先进,促进学生自主性、研究性、探索性学习成效明显;课程教学手段先进,积极采用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教学与网络教学资源开发建设成果丰富,积极创造条件使用外语或双语进行教学,具有实行课程开放的条件。

4.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资助金额:6万元/项。

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的申报面向我校专业硕士学位点,且应从校级研究生专业实践基地中选拔。合作单位要求是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较密集的区域主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或科研院所等。合作单位应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队伍、相应的科研设备、科研平台及科研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提供研究生进入示范基地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必要条件。合作双方应制定完善的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培养计划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并成立专门机构和设立专职人员负责相应计划和制度的落实、执行以及研究生在示范基地的日常管理。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好的合作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学研究的工作基础。

三、申报流程

1.组织申报:学位点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学科领域填写各类别项目申报书(一式三份)。

2.学位点推荐:学位点对各类别申报书进行审核推荐,并于921日前,将推荐项目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交研究生学院(纸质版交仙溪校区A1-21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372801775@qq.com)。

3.专家评审:研究生学院组织专家按照广东省教育厅要求评审各学位点推荐项目,确定我校上报结果并公示。

4.上报广东省教育厅。

四、其他事项

1.有未结题(验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

2.项目预算违反相关项目管理办法的,不予推荐。

3.2016年及之前项目结题工作和2017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将于2018年年底进行。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研函【2018】12号)

2.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相关管理办法

3.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请书

4.2018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8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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