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研[2018]13号,附件1)文件规定,学校根据财力逐年下达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专项经费,2018年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专项经费共90万,其中基本建设经费27万,特色专项建设经费63万。现开展本年度研究生培养条件建设专项经费申报立项工作,具体申报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建设经费
基本建设经费由各学位点按照以下经费使用范围自行拟定使用计划,报研究生学院备案后支配使用。各学位点基本建设经费分配如附件2。
1.业务费:是指学位点用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印刷费、软件购买费、图书资料费、文献检索费等。
2.研究生学术活动经费:是指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业务培训、学位点举行研究生学术沙龙、学术论坛、导师及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和实践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等。
3.劳务费:是指与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类劳务支出,包括专家评审与讲座费、学位点举行大型活动用于临时聘请研究生的劳务支出等,其中:专家评审与讲座费按学校统一标准开支。劳务费不超过基本建设经费的20%。
4.其他:是指研究生培养中临时性的、必不可少的开支项目,包括需要由学位点所在学院购买的研究生意外伤害保险费等。
二、特色专项建设经费
特色专项建设经费主要用于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增强学位点培养特色。其中:学硕特色专项建设经费用于培养条件改善, 专硕特色专项建设经费用于专业实践基地建设。特色专项建设经费由各学位点根据实际需求以项目形式申报,每个学位点申报项目数不超过3项。
(一)申报材料
专硕学位点申报实践基地建设项目需填写《培养条件特色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实践基地》(附件3);学硕学位点申报培养条件建设项目需填写《培养条件特色专项建设项目申报书–其他》(附件4)。以上申报书内容须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各学位点根据需要对本学位点拟申报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后,向研究生学院提交申报材料。
(二)时间要求
各学位点将所要求的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5)纸质版1式3份,电子版1份于2018年9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联系人:赖小东,联系电话:85517243。
研究生学院
2018.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