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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校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工作通知如下:

1.招生录取原则: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即参加全国统考,我校自行划线)

2.招生对象:

1)凡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的已退出现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报考。考生报考时须持有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

2)考生须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和《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告》有关要求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网上报名应填报本人《入伍批准书》编号和《退出现役证》编号,现场确认时应提供本人《退出现役证》。

3)报名网址和时间:网址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时间为1010日至1030日。

3.招生计划:我校可招生3。专项专用,专项计划不得挪为普通计划。

4.招生专业目录:参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5.各学院通知本学院已退出现役的在校大四应届生或往届生,可选择报考我校或者其他高校。

由于此专项研招计划属首次推行,请各学院做好发动报名工作,不浪费专项计划指标。

联系人:黄老师,827765768576)。

 

                      学生处 保卫处 研究生处

                      二〇一五年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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