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我省高校研究生奖助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5〕51号)相关文件要求,现开展2015年我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评审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名额分配
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见下表:
表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表(单位:名)
学位点 |
一等奖学金名额 15% |
二等奖学金名额 30% |
三等奖学金名额 55% |
|
机械工程 (19人) |
2014级(7人) |
1 |
2 |
4 |
2015级(12人) |
2 |
4 |
6 |
|
兽医学 (28人) |
2014级(16人) |
2 |
5 |
9 |
2015级(12人) |
2 |
4 |
6 |
|
土木工程 (28人) |
2014级(12人) |
2 |
4 |
6 |
2015级(16人) |
2 |
5 |
9 |
|
教育硕士 (8人) |
2015级(8人) |
1 |
2 |
5 |
工程硕士 (控制工程) (2人) |
2015级(2人) |
0 |
1 |
1 |
农业硕士(15人) |
2015级(15人) |
2 |
5 |
8 |
合计 |
100人 |
14 |
32 |
54 |
注:2014级、2015级共104人。其中2015级机械工程专业、2015级土木工程专业申请保留学籍一年共2人;2015级教育硕士定向就业2人。以上4人不参与评选,故参评人数为100人。
二、申请对象
2014级、2015级全日制脱产硕士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第四条和第五条(见附件1)。
四、推荐评审程序
1.学位点制订实施细则:各学位点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成立学位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制定本学位点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并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2.审核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按照学位点要求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学位点严格对照申请条件审核申请人资格。
3.推荐评审参考条件:
参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规定执行。
各学位点根据以上条件确定本学位点拟推荐名单,并在所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和原始材料、学位点学业奖学金评审小组名单于2015年10月1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4.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位点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
附件1: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研究生处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