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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级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结束工作的通知

2016级佛山基地研究生:

根据四方签署的入驻协议,大部分2016级佛山基地研究生应于近期结束联合培养工作,为了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办理联合培养结束手续。协议规定联合培养期限为一年,且学制为2年的毕业研究生,应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结束手续,填写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联合培养结束审批表》(见附件1交至佛山基地中心办公室

2.办理联合培养延期手续。协议规定的联合培养期限已满,因项目研究需要延期联合培养的非毕业研究生,须在第一个协议有效期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佛山基地中心办公室提交续签入驻协议和自行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请相关研究生按照上述要求办理结束或延期手续,否则暂停发放研究生科研补贴或取消评选优秀研究生资格,并将结果通报相关高校。

联系人:杨燕华;联系电话:13924871317。

附件: 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联合培养结束审批表

2.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6级研究生入驻协议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中心

2018年65


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联合培养结束审批表

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6级研究生入驻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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