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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各联合培养高校研究生学院、创新培养示范点:

 根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粤学位办〔2018〕4号,附件1),2018年第一批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专项招生指标99人,佛山基地中心办公室根据项目对接情况进行了指标分配。为确保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成效,经省市协商确定,根据 《广东省教育厅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研〔2017〕4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18年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招生复试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相关高校

1.招生指标:各高校、创新培养示范点严格根据《2018年佛山基地第一批专项招生指标分配表》(附件2)下达的招生指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佛山基地专项招生指标为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指标,由佛山基地下达至具体导师,经高校、企业协商可增加入驻导师,佛山基地专项指标不得挪用,完成招生后高校须督促相关导师按期向佛山基地派驻研究生。

2.招生宣传:尚未在招生简章中标识佛山基地专项招生计划的高校,可在复试阶段加强佛山基地推广力度,吸引优秀考生选择入驻佛山基地。

3.复试组织:各高校在完成佛山基地招生计划时,应充分征求创新培养示范点意见,通知企业兼职导师参与复试面试,复试录取过程应体现佛山基地校企联合、产教融合联合培养研究生要求。

二、创新培养示范点

创新培养示范点应积极选派兼职导师参加对接高校组织的佛山基地专项招生复试工作,积极探索新的育人、用人新机制,即复试面试中根据企业用人标准,选择合适考生,经双方协商签订联合培养与服务协议,提高企业参与联合培养积极性。

三、其他

各联合培养高校研究生院应加强佛山基地校、企联合招生复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并于2018年4月30日前将联合复试中有关企业兼职导师签名表格复印件及企业兼职导师参与面试的现场照片寄送至佛山基地中心办公室,邮寄地址: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33号行政楼A1-216室(邮编:528225),电子版照片发送至foshanjidizhongxin@163.com

联系人:胡老师:13827770408 ;杨老师 :13924871317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附件2:2018年佛山基地第一批专项招生指标分配表

佛山基地中心办公室

2018年3月16日


附件1: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8年联合培养研究生招生指标的通知

附件2:2018年佛山基地第一批专项招生指标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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