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高校研究生院(处、部)、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
根据《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运行管理方案(试行)》(粤教研〔2017〕4号)文件规定,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在高校完成第一学年的理论学习后,需进驻佛山基地创新培养示范点进行至少一年的校企联合培养。现将入驻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入驻对象
2017年佛山基地专项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购买学生意外伤害保险
1.联合培养研究生须购买广东省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额不低于十万,保险单有效期须与五方协议中约定的联合培养期限一致;
2.广东省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可由联合培养研究生自行购买,也可由基地中心购买,其中:
①自行购买的,基地中心按照每月800元标准发放科研补贴;
②由基地中心购买的,基地中心按照每月500元标准发放科研补贴。需佛山基地中心协助购买保险的,请联系基地中心胡老师。
三.签署入驻协议
联合培养研究生自行打印《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7级研究生入驻协议》(附件2),一式五份,分别由研究生本人、校内导师、研究生院(处、部)、创新培养示范点、佛山基地中心签字盖章后生效。
四.入驻注册及岗前培训
1.注册时间:7月2日上午9:00-10:00;
2.注册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基础楼报告厅;
3.注册资料:本人身份证、研究生证、保险单凭证联、《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7级研究生入驻协议》(须本人、校内导师及研究生院签字并盖章)、《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7级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接洽表》(附件3);
4.培训时间:7月2日上午10:15—11:45;
5.培训地点: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江湾校区基础楼报告厅。
五.入职报到
2018年7月6日前,2017级联合培养研究生完成报到手续,正式入驻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进行联合培养。
六.其他事项
1.请各相关高校研究生院(处、部)及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高度重视本工作,各方协力推进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2.请相关高校研究生院(处、部)将本通知转发到本校相关导师和联合培养研究生。
3.佛山基地中心联系人:胡老师 13827770408。
附件1:2017级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创新培养示范点对接表(按学校划分)
附件2: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7级研究生入驻协议
附件3: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2017级联合培养研究生报到接洽表
附件1:2017级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研究生与创新培养示范点对接表(按学校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