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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示范点职责

1.安排专人负责协调管理入驻示范点的研究生。

2.为基地研究生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生活条件,为研究生进入创新培养示范点学习、工作、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安全管理等保障条件,向入驻的联合培养研究生提供免费住宿(带空调)

3.在联合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入驻示范点后每月发给研究生不低于800元的生活补贴,在联合培养的博士研究生入驻示范点后每月发给研究生不低于1500元的生活补贴。

4.与高校协同制定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方案,配合高校做好基地研究生招生和考核工作,尤其是研究生面试和毕业答辩工作。

5.支持和配合基地开发创新实践培养课程和教学案例,开展创新实践课程教学,切实提高研究生创新实践能力。

6.遴选科研水平高、业务精湛的技术研发人员担任创新培养示范点导师,加强研究生在站期间的培养,按照研究生培养的要求和标准开展研究生政治思想教育、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保障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研究。

7.示范点与高校以书面合同的形式,双方友好协商,明确研究生在站工作期间产生的研发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规范各参与方的权利和义务。

8、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实现产业化生产后,参与技术攻关的基地研究生及高校相关科研人员可采用不同形式分享企业发展成果,具体分配方法由企业和高校协商确定。

9.创造条件留住毕业研究生,提高示范点技术研发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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