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研究生日常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为规范佛山基地入驻研究生的日常管理,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学术氛围,积极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培养模式,鼓励研究生积极参与产学研,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 日常管理
第一条 驻地天数:按照“每月20个工作日、一年进驻10个月(另外2个月用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写作及答辩)”计算,研究生每年驻企业示范点天数不少于200天,两年制、三年制研究生根据企业研发项目进展确定入驻天数,原则上进驻应采用集中方式,有特殊情况可采用“集中+分段”方式,但需向企业示范点负责人及佛山基地中心报备,且入驻总天数不能低于最低规定。研究生应于每月10号前报送加盖企业示范点印章的上月考勤表。
第二条 工作周记:研究生工作周记数每月4篇,工作周记可从企业入驻体验、研发经历等不同主题切入,文体不限。
第三条 影像记录:入驻企业示范点研究生每人每月提交不少于4张有代表性可记录或者可反映本人参与研发有价值的照片(需要提供照片说明,照片应镶嵌在工作周记中,图文并茂、生动形象)。
第三章 科研管理
第四条 文献阅读:每周阅读1篇英文文献,或5篇中文文献。
第五条 学术汇报:认真完成校内外导师安排的工作,入驻期间正常参与各自高校及佛山基地中心组织的学术汇报。
第六条 企业调研:入驻企业示范点之前,可以小组为单位完成佛山企业调研1份。
第七条 恪守学术诚信与学术道德: 遵守与企业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企业研发数据、研究资料未经许可严禁外传,严禁传播他人未经发表或认可的研究成果 ;不得剽窃他人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不经校内外导师审定不得擅自投稿。
第八条 积极参加企业技术攻关:促进校内外导师建立联系,共同参与企业技术攻关,帮助企业提高研发水平。
第四章 社会服务管理
第九条 文娱活动:入驻研究生可参加佛山基地中心组织的文娱活动。
第十条 学术活动:入驻研究生每学期须参加佛山基地中心组织的学术活动不少于2次。
第十一条 接待活动:根据基地中心安排,入驻研究生应配合做好相关基地来访接待活动。
第十二条 科技扶持:入驻研究生每年须实际参与企业项目申报、专利申请、论文发表、科技获奖等科技扶持活动至少2项及以上。
第五章 奖惩制度
第十三条 月度之星评选。佛山基地中心根据入驻基地的研究生每月提交的工作周记、考勤情况及工作表现,按总人数的2%评选“佛山基地月度之星”,颁发证书。
第十四条 佛山基地优秀研究生评选及奖励。评选条件为:
1)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情况;
2)至少获得过1次“佛山基地月度之星”称号;
3)有较突出科研成果(论文、专利、项目、获奖等),其中主持或排名第一至少1项。
达到以上条件且入驻满一年的研究生,可参评“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优秀研究生”,获奖者颁发证书及奖金,奖金2000元/人,并同时通报相关学校。
研究生补助:入驻佛山基地的研究生,入驻天数、工作日志等达到佛山基地规定的条件,佛山市政府给予每人每月补助800元,缺勤1个工作日按30元标准扣发,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套取补贴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研究生入驻资格,追回已发放补助并通报批评,保留通过法律进一步追责权利。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制订,由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中心挂靠的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