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高校: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以下简称佛山基地)是省市共建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平台,佛山基地以“高校+中心+示范点”模式运作。目前40家佛山企业成为佛山基地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165名研究生入驻佛山基地并成功对接企业示范点项目。为进一步做好佛山基地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现向各研究生培养高校征集遴选2018年佛山基地创新培养示范点,相关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新增创新培养示范点条件
各高校导师应根据《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管理办法(暂行)》(附件1)推荐2018年拟新增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其中高校导师须与该企业有在研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佛山本地的企业、研发机构、国家级孵化器、国家级产业基地等。
2.必须具备一定水平和数量的研发队伍,研发投入充足,有满足研究生联合培养的科技资源。
3.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良好的人才培养基础,与相关高校导师建立了以产学研为基础的人才培养机制。
4.高新技术企业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或全国示范性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等可优先申请。
二、推荐流程
(一)高校推荐示范点对象:各研究生培养高校校内动员,组织相关导师填写《高校产学研合作企业(佛山)征集表》(附件2),11月10日前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佛山基地中心邮箱foshanjidizhongxin@163.com。
(二)基地中心初选:佛山基地中心根据各高校导师推荐情况,确定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初步名单。
(三)填报申报书:进入初步名单的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填写《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申报书》(见附件3),并于12月1日前上交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式3份,支撑材料一式1份,电子版发送至foshanjidizhongxin@163.com。
(四)审核并挂牌:拟新增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参加佛山基地中心组织的专家答辩,确定2018年新增企业示范点并报基地联合工作小组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并授牌。
(五)招生与联合培养:新增企业创新培养示范点向佛山基地中心上报2018年研究生联合培养需求计划与企业兼职导师人选,经广东省教育厅审核后正式下达佛山基地专项招生计划数,高校、企业根据专项计划下达数组织复试并开展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
三、有关优惠条件说明
(一)招生名额: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规定,凡列入佛山基地的招生计划,均为广东省教育厅单独下达的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不挤占高校(部属院校除外)原有研究生招生计划,各高校也不得挪用此专项计划,各高校佛山基地专项计划必须用于佛山企业和相关高校导师已确定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二)企业优惠:按佛山市各区制订并公布的研究生联合培养优惠政策执行。
(三)研究生优惠:进驻佛山基地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除正常享受国家、各高校奖助优惠外,佛山市每月发放科研补贴硕士生800元、博士生为1500元;企业每月提供科研补贴硕士生至少800元、博士生至少为1500元(注:企业根据个人考勤及研发贡献浮动工资,企业提供给首批入驻研究生月薪平均约2000元)。
联系人:胡亚杰,联系电话:0757-82776122,13827770408。
附件:
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管理办法(暂行)》
2.《高校产学研合作企业(佛山)征集表》
3.《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申报书》
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佛山)创新培养示范点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2:高校产学研合作企业(佛山)征集表
附件3:佛山基地企业创新示范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