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6
各班级同学:
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高校应征入伍服兵役相关资助政策清算资金及助学贷款中央奖补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19〕1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中的退役士兵。(注意:退役士兵与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的区别。退役士兵是指学生在高中阶段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役后自主就业且退役一年以后才自主参加高考,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的学生;应征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学生是大学阶段入伍服役期满后回校复学继续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大学生,退役复学大学生学费减免资助属于应征入伍大学生国家资助范围,不属于退役士兵资助范围)
二、申请受理时间
退役士兵学生于9月27日前按通知要求准备材料,材料要求须严格执行附件填表要求,递交到学院助学辅导员办公室D5-101,学院复查合格后于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学校助学科。
三、资助标准与其他说明
学费资助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金额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费标准低于12000元的,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学费超出资助标准的部分自行负担。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本专科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导入模板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