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机电工程学院各师生: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粤教高函〔2019〕40号)》(见附件1)文件要求,现结合2018~2019学年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情况,以及建立校、省、国家三级项目建设的实际需要,决定开展2019年校级、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评审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推荐
(一)“校、省、国家”三级立项
根据国家、省厅有关规定以及我校《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佛科院教〔2013〕1号)要求,我校大创项目实施三级立项建设原则,2019年遴选包括校级、省级、国家级三个层次的立项项目。
(二)立项数量
2019年拟新立项校级项目260项。根据粤教高函〔2019〕40号通知,拟推荐省级100项、国家级40项,其中省、国家创业实践项目各推荐5项以内。
(三)推荐原则
1.2019年度省级、国家级项目,从2018年校级项目以及2019年新增校级项目中产生。
2.参与省级、国家级项目推荐的2018年校级项目(附件3),必须重新报送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等参评材料(纸质稿、电子稿注明“2018年立项”+“编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2019年新增校级项目参评材料(纸质稿、电子稿)注明“2019年参评”,编号待遴选结果公布后再予补充。
(四)项目评审
1.二级学院遴选报送:各学院按现设本科专业(含2017年起停招专业、不含2019年新增招生专业)情况,以每个专业至少推荐6项的数额向学校报送遴选项目(申报数纳入2019年度二级学院教学工作考核)。
2.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报送的项目进行遴选,排名前40位的推荐为国家级项目、第41~140位的为省级项目;其余校级项目将根据项目评审的排名、本年度校级项目立项限额情况确定。
二、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一)项目申报限以下三类: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
(二)项目主持人及团队
1.申请者应为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且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或具备初步的科研和动手能力、在学术科研和创业实践方面有浓厚兴趣(创业实践项目成员要求)。
2.团队成员人数不得超过5人,成员分工明确、保持相对稳定,一般情况下不予更改;2019年立项的校、省、国家级项目主持人(团队负责人)限定为1人。
3.每位学生限负责1项大创项目,且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指导老师: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每项目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
(四)项目执行时间:项目完成时间以1~1.5年为宜,应确保学生能在毕业前如期完成项目建设。
(五)参与省级、国家级遴选的2018年校级项目,项目主持人及团队成员(学生)可以适当更换,但不得更换指导老师。
(六)其他条件和要求参照“粤教高函〔2019〕40号”文执行。
三、申报材料
(一)材料要求:
1.报送纸质稿《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学院)》(附件3)一式一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4)一式三份,同质电子稿(文件名格式“学院+2019年度大创项目申报”)发至fosuhao@163.com。
2.材料(含电子稿)报送截止时间: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二)省级、国家级推荐项目
经推荐为省级、国家级的项目,按省厅规定时间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四、其他
(一)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校级大创项目适当的经费支持。
(二)2019年度立项的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立项时间以项目立项通知公布的时间为准,结题时间依此推算。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学院)》电子稿规定为excel格式,表中“高校代码”、“项目编号”、“财政拨款(元)”、“校拨(元)”、“总经费(元)”栏均暂不填。
工作联系:仙溪校区B1弘毅楼223室 刘老师
联系电话:82982108 fosuhao@163.com
附件:1、(粤教高函〔2019〕40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19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名单》
3、《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信息表(学院)》
4、《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
教务处
机电工程学院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