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27
各班级助委: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党和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关怀,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度过一个温暖祥和的寒假,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寒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办函〔2019〕6号)精神与要求,请各助委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鼓励返乡受助学生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各班级助委动员本班级的所有受过资助的同学,利用寒假同学返乡的机会,回家乡、回高中母校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帮助学弟学妹和他们的家长解除后顾之忧。
参与对象
1.获得2017-2018学年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全体学生;
2.获得2018-2019学年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助学贷款的全体学生;
3.获得学校2018年临时困难补助和各类企业和慈善团体奖助的全体本科学生。
二、报送总结材料
各班级助委于2019年2月18日上午下班前报送班级寒假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的开展概况,电子版材料(一人一个文件夹(以姓名+2019宣传材料命名)其中包括宣传时拍摄照片以及宣传总结)以班级为单位统计好统一压缩后(以班级加2019宣传材料命名)报送至助学办邮箱fkyjdzxb@foxmail.com。
机电助学办
2019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