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6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的意见》(粤发〔2015〕10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2015〕36号)、《佛山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行动方案(2015-2020年)》(佛府函〔2015〕50号)和《佛山市禅城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行动方案(2015-2020年)》(佛禅府函〔2016〕4号),为深入贯彻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广大师生积极参与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培育工作,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助推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高企培育后备库,实施“育苗工程”
为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开展高企后备库建设。各学院根据学科方向,结合产业发展状况,组织人员定期对全省范围内科技型企业进行摸底、排查,明确培育对象和级别,建设高企培育后备库,并根据师生参与高企培育的贡献大小,对参与高企培育入库的师生进行一定额度的奖励。通过高企入库培育,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研发能力强、注重产学研合作、具有一定的成果转化能力、成长性高的优秀企业,成长为高企。
二、创新高企培育政策体系,实施“环境工程”
1.做好宣传工作。宣传工作对于高企培育工作非常重要。大力宣传高企的内涵和意义,营造争创高企氛围,为高企培育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形成全体师生主动积极参与高企培育的良好氛围。
2.加强应用型创新人才的引进力度。利用学校高水平理工大学建设人才引进特区政策,转变人才培养和引进观念,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加强创新创业型领军人才或企业领军科技和管理人才的引进,建立灵活的人才引进方式(柔性引进、共同引进)、与企业共同引进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业、能够进行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型和创新型高层次人才,并配套科学、客观的应用型人才评价体系和标准,解决中小型科技企业高端应用型人才严重短缺的困境。
3.探索有利于与企业合作模式。依托全球新技术转移(华南)中心、佛山岭南文化研究院、佛山南洋研究院、佛山(云浮)氢能产业和新材料发展研究院、佛山中科协同创新研究院等创新载体在引进、培育和孵化高新技术产品或高企的优势,创新体制机制,探索一种有利于与企业深度合作的新模式,进一步提升企业的自主研发和管理能力,引导企业逐步加大研发投入,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高新技术产品,促进高企的培育和孵化。
三、构建高企培育服务体系,实施“营养工程”
1.加强协同共同推进。协同各区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不同产业领域的高企培育工作,共同构建有利于高企培育的服务体系。加强与佛山市经科局、经信局、财税局等部门的协同合作,发挥各部门的专业优势,将高企培育工作与企业知识产权培育、企业制度完善等工作结合。
2. 高企培育任务分解。根据佛山市对我校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要求,以学院为单位,按照“主导产业、产学研合作基础、省级及市级科技平台数量、应用型学科发展情况、学院规模”等基本原则,每年将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任务分解到各学院(见附件 表1)。要求各学院对照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遴选和确定培育企业名单,定期上报。科技处将各学院培育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并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学校将定时通报学校各单位和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任务完成情况,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业绩考核范畴。
3.定期开展高企培育指导。依托学校在人才、智力等方面的优势,聘请国内外著名企业家、经济学家,通过举办企业管理和项目开发、高企申报等方面的讲座,加大高企培育工作指导培训,对列入计划的培育企业进行培训、重点在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自主知识产权的挖掘与保护、高企相关政策的解读等,提升企业家的创新意识,使企业在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团队建设等方面得到提升
4.发挥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强与一批优质的高新技术培育社会组织或中介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和社团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定期在政策咨询、理论研究、信息沟通、人才培养、规范管理、宣传展示、国内外交流合作等方面为高企培育工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和支撑。
5.建立高企培育信息平台。为加强学校与企业、各部门成员之间相互的沟通与交流,促进高企培育工作的开展,专门建立高新技术产业的网站、微信群、QQ群等信息共享平台,加强高企培育的宣传、掌握高新技术培育的最新动态和政策、加强各方的交流与沟通,分享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的经验,将有力促进高企培育孵化。
四、加强企业技术管理体系,实施“远航工程”
1.帮助企业优化内部管理体系。指导企业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深入理解高企的内涵和意义,理清高企申报、认定、发展等各方面的密切关系,并形成相关的管理制度
2.引导企业建立持续开展研发活动的工作机制。帮助企业建立研发活动工作机制,培养企业持续、高效的研发能力、增强创新意识、提高创新能力、合理配置研发资源,合理配备人才、物力、和财力,帮助企业开发高新技术产品,使企业能够从研发活动和投入中真正受益,从而形成健康良好的循环
3.引导企业建立成果转化的管理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为成果转化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提高产学研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各学院派驻专门人员定期、加强与定点企业的技术开发合作,共同解决成果转化和技术应用中的关键技术难题。
4.辅导企业的知识产权申报与项目研发工作。利用学校教师在知识产权申报和项目研发方面的经验,积极推动学校教师与企业合作共同申报科技项目,共同申请发明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共建各类实验中心或研发平台,促进科技的开发和成果转化。
五、发挥各二级学院和学校创新载体在高企培育中的作用
发挥全球新技术转移(华南)中心、学校JN江南官方科技园、各高端产业研究院等学校承认的创新载体在高企引进、孵化和培育中的先锋领头作用,充分调动各二级学院在高企培育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凡依托全球新技术(华南)转移中心、佛山岭南文化研究院、佛山南洋研究院、佛山(云浮)氢能产业和新材料发展研究院、佛山中科协同创新研究院、华南科技创新战略发展研究院等学校承认的创新载体引进或创办,并成功培育成为高企(校内外企业)或入选广东省高企入库培育的科技型企业的情况,给予创新载体或二级部门一定金额的奖励支持。
六、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和转化
支持学校教师与企业共同进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加强核心自主知识产品培育和转化工作,鼓励教师与企业共同申请国家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引导教师与研发实力强劲的企业共同申报重大科技奖励。支持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利用专利信息数据库,大力推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企业以发明专利为主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产出。每年培育出一定数量拥有有效发明专利的企业,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促进高企培育工作的开展。
七、多部门协同,凝聚共识,加速高企培育进程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引导和鼓励广大师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中小型科技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共同推进高企培育工作的顺利开展,支持学校教职员工或团队与企业进行产学研深度融合,共同进行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鼓励学校教师与企业共同申请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工作。学校科技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人力资源处、审计处、学生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等部门要积极与省市相关职能部门协调,共同支持和配合,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体系,培育一批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的印有佛科院烙印的高企。
本实施方案从正式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方案的解释权归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科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