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2-19
学院分工会各小组:
为表彰先进,促进我校工会工作的不断发展,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工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佛科院工会[2017]05号)的规定,学校工会决定开展2018年度工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条件
(一)“优秀工会干部”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工会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开拓进取,勇于创新;
2.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能够为教职工说话办事,及时反映群众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3.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热爱工会工作,热心为教职工服务,关心教职工,办事公道,作风民主,廉洁奉公,受到教职工好评;
4.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和带头参与工会各项活动,较好地完成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工作成绩突出。
(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积极进取,遵纪守法;
2.热心工会工作,积极参加工会各项活动,以主人翁的态度为工会工作献计献策;
3.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敬业奉献,乐于助人,热心为教职工服务;
4.密切联系群众,办事公道,在教职工中有一定威信,努力完成本单位和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评选办法
“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由各工会小组推荐人选到学院分工会,学院分工会根据评选条件和确定的名额组织评选推荐会议,讨论确定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经学院党委同意后,报校工会审查确定初步名单;
请各工会小组于2019年3月1日前将优秀工会干部及工会工作积极分子的申报表和推荐表报学院办公室B1-226给麦伟强。
机电工程学院分工会
2019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