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大数据学院〔2016〕4号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规定》(佛科院教[2005]17号)的有关精神,为加强对教学质量的监控和管理,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加强教风、学风建设;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经各系推荐、学院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成立数学与大数据学院教学督导小组。聘期为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19日。
教学督导专家名单(按姓氏笔划排序):宋春玲(组长) 黄勇
2016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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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各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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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2016年9月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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