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学位点:
根据《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暂行办法》(佛科院研[2015]6号)《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6]3号)文件规定,各专业学位点已开展了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岗位聘用工作,根据专业学位培养要求,各专业学位点应于6月10日前完成2015级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岗位培训及交流会,有关要求如下:
1.培训会以学位点为单位召开,由学位点自行组织举办。请各专业学位点务必通知每位兼职导师参会并签到,会上颁发兼职导师聘书,培训影像等资料存档。
2.培训主要内容如下: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办法的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专业学位管理规章制度,具体见《专业学位研究生兼职导师手册》(附件1)。
3.培训会后,各学位点与校外兼职导师签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兼职导师工作合约书》(附件2)。
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