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术型学位点:
根据《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暂行办法》(佛科院研〔2014〕6号),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赴境外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对象:2015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名额:每学科1–3人
二.遴选程序
1.研究生本人自愿提出书面申请(须由导师或亲属担保),所在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申请表》(附件1)。
2.对具备资格的学生,各学院组织进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将入学考试成绩、第一学年核心课程平均成绩、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按如下计算公式合成为总成绩:
总成绩=入学考试成绩*30%+第一学年核心课程加权平均成绩*30%+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
3.各学院根据总成绩提出拟推荐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后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
三.时间安排
1.提出申请阶段:5月11日—31日,各学院向学生公布遴选办法(须包含确切的拟派出名额、境外合作单位及联合培养相关信息、遴选实施细则等内容),研究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申请表》。
2.审核遴选阶段:6月1日—15日,各学院成立由导师组成的选拔考核小组审核,并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研究生进行专业综合素质测试。
3.结果公布阶段:6月16日—30日,各学院提交最终推荐名单。
4.办理签证阶段:7月1日—9月30日,各学院积极与境外合作单位对接,组织拟派出人员签订《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赴境外联合培养协议书》(附件2)并积极配合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理签证等手续。
5.人员派出阶段:拟定10月份派出。
四.特别说明
1.入学考试成绩折算办法及核心课程可由各学科自行指定。
2.由于办理签证至少需要三个月时间,各阶段工作安排紧凑,因此建议各学科核心课程尽量提前安排考核,确保6月30日前完成推荐人遴选工作。
研究生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