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研究生: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研究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个人申报、学位点审核推荐、研究生学院组织校外专家评审,共有62项获得立项,具体结果见附件1。现就项目立项后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
2020年12月—2021年12月。
二、经费使用
1.项目启动经费不超过资助金额的70%,剩余资助资金待项目结题后方可报销;
2.项目经费支出须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和经费预算执行;
3.在项目开展过程中,如因研究需要调整项目经费预算的,须于中期检查前提出经费预算调整申请,并经指导教师、所在二级学院及研究生学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每个项目最多只能调整经费预算一次。
4.如开展项目需外出,原则上应选择公共交通方式,不予报销的士票和滴滴打车票。
5.报销发票须经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及学位点主管领导审核签字,连同研究生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写明报销人的联系电话)及报销汇总表(附件2,可按照模板手写)交研究生学院审批(统一受理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个星期)后,方可到学校计财处办理报账手续。其中,报销差旅费须附相关会议通知或邀请函,论文版面费须附录用通知及已刊出论文的复印件,图书费须附图书清单及于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报增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获得立项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须在导师的指导下认真组织实施,并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研究工作任务;
2.研究生学院拟定于2021年6月对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中期检查;
3.项目研究成果须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署名人须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的导师为第一署名人、项目负责人为第二署名人)或项目组成员,论文须标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资助”。符合条件的同一项研究成果只能用于一个项目的结题。
附件:1.2020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立项名单
2.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经费报销发票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