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创新实践资助与奖励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3号)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19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19年获批立项并在2020年6月申请延期的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
二、结题条件
所有结题成果均须在项目立项后取得,并以“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且第一署名人为项目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组成员(导师为第一署名人的,负责人须为第二署名人)。项目结题须获得以下研究成果:1.授权专利(含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发明专利只需正式受理。2.公开发表论文。
其中:重点项目须取得以上成果中的两项及以上,一般项目须取得以上成果中的一项及以上。重点项目结题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北大核心期刊或被SCI、EI收录的论文,则其结题成果只须有一篇论文即可。论文应标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资助”。
三、结题流程
1.自查总结: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附件1),并附相关支撑材料,交指导教师及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2.导师及学位点审核:指导教师及学位点所在二级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审核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填写审核意见及《2019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2);
3.研究生学院审定:研究生学院组织对各学位点提交的材料进行评审,并确定各延期项目结题验收情况。
四、材料提交
学位点于2021年1月10日前统一将纸质版结题材料(双面打印,结题审批表及支撑材料一式三份、汇总表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仙溪校区A1-218室),电子版发送至346159123@qq.com,文件命名格式“学位点名称+2019年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
五、其他事项
1.各学位点需高度重视本次项目结题工作,督促各项目负责人按时结题,并严格审核结题材料;
2.结题相关材料以学位点为单位提交,不受理个人提交;
3.无法结题的延期项目,须提交项目终止申请(附件3),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4.未按时提交结题材料、终止申请的项目,按擅自终止研究处理,并视项目成果情况追责。
附件:1.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结题审批表;
2.2019年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延期项目结题汇总表;
3.研究生自由探索基金项目延期结题(终止)申请表。
研究生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