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为了提高我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计划实施办法》(佛科院研[2017]4号,附件1),现将组织开展我校2018年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2018级在校硕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1.在学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学风端正。
2.本科学习成绩优异(专业排名不低于20%),无各类考试不及格情况。
3.近三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或拥有1项发明专利申请,或获得省级以上奖励1次。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完成较高水平论文、专利等成果。
5.以推免方式录取的研究生,经个人申请、导师同意,可直接入选。
三、名额分配
2018年全校总名额10名,每个学位点可推荐2名。
四、选拔程序
1.个人申报:10月15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研究生拔尖创新人才培育对象申请表》(附件2),并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2.学位点推荐:各学位点在学习成绩、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作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可行性等各方面,对申报研究生进行综合考核,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学院内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4日前将推荐名单(附件3)及申报材料交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372801775@qq.com。
3.专家组评审:研究生学院组织相关研究生进行现场面试答辩,专家组现场考评并给出评审意见。
4.确定培育对象:研究生学院根据评审专家组的意见,确定我校2018年研究生拔尖创新培育对象名单,经公示无异后组织相关研究生、导师签订三方培育协议。
五、其他事项
1.学位点应严格审核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在选拔推荐过程中采取“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
2.各学位点推荐的研究生现场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