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所在学院:
现把《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报送我省2018年秋季学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一、报送范围
2018年秋季学期在校的广东户籍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
二、报送要求
请各学位点所在学院认真核实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身份,对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广东省内高校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建档立卡情况汇总表》(附件2)于10月12日前交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学院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0月8日
广东省内高校2018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建档立卡情况汇总表 |
|||
学位点所在学院(盖章) |
|||
2018年秋季学期全日制研究生建档立卡情况 |
|||
学号 |
学生姓名 |
学生户籍所在市 |
学生户籍所在县(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填报范围为2018年秋季学期在校研究生;3.填报对象为本校学籍,广东户籍全日制建档立卡研究生,户籍中不应有珠三角7市;4.请严格按照地区行政名称填写,XX市XX县,不要写到乡镇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