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开课单位:
2017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即将结束,现将做好本学期研究生课程期末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
(一)考试时间
思政、英语、数学等公共课程安排随堂考试,其他课程由开课单位安排在第17—18周进行考试。
(二)具体要求
1.开课单位须认真按照学校考试纪律相关要求组织考试。
2.开课单位须按照我校《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保管等工作(试卷务必使用统一格式的模板,见附件1),试卷在学校印刷厂印制,从研究生学院账户登记并支付。
3.每个考场须安排2名监考人员,由各开课单位安排。监考人员应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他人员不能作为监考人员进行监考。
4.考试安排由研究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有关教师和考生。
5.各考场座位以隔位方式布置,考生所在学院做好考试座位表的编排工作,并于考试前20分钟将座位表粘贴在考场门外。
6.考生所在学院须在考试前将《考场情况登记表》(附件2)交监考人员。
7.监考人员应熟知监考纪律,做好考场情况登记,并于考试结束后把《考场情况登记表》交考生所在学院备案。若有舞弊、违纪行为的,须做好详细记录并连同试卷和作弊资料在考试结束后及时送交考生所在学院,学院三天内将进行相关处理后的上述材料复印件送交研究生学院,原件由学院存档。
8.考生须携带研究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研究生证的考生,可用身份证或“一卡通”代替。
9.主考单位在回收考卷时必须做好清点工作,并对异常情况的考生信息做好备案。
10.考试结束后,开课单位组织教师评卷,并做好成绩登记工作。
11.各开课单位下学期初将2017年秋季学期期末考试试题和答卷装订后移交学校档案管理中心留存。
二、成绩录入
(一)录入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1月12日止。
(二)录入方式:网上录入。
各开课单位通知2017年秋季学期各门课程任课老师中负责成绩录入的教师登录学校研究生教务信息平台进行录入,网址:。账号及初始密码均为教师本人工号。
(三)成绩录入说明
1.有多位任课教师的课程,该课程的考核成绩由排在第一位的教师负责录入系统。特别说明:必修环节或者其他由指导教师评定考核成绩的课程成绩,由各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后录入。
2.成绩录入教师登录系统后,在“教师录入成绩”一栏选“17年秋季”开课的课程,点击“录入成绩”按钮,在“考核成绩”的方框内分别为选修该门课程的研究生录入考核成绩(百分制阿拉伯数字)。“成绩说明”选项为空白(默认为正常考核的成绩),若有缺考、缓考、免修、补考、重修等情况,则选取相应选项。
3.考核成绩录入完毕后,须打印成绩单(在录入成绩的同一页面下端直接点击“打印成绩单”按钮)一式两份,任课教师签名、开课单位教务秘书签字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学位点所在学院。
4.本学期各门课程成绩单由学位点所在学院研究生工作秘书汇总存档,并交研究生学院一份。
5.公共课程及其他专业课程考试试卷由开课单位存档。
附件:
1. 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试题模板
2.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2月8日
年 季学期硕士研究生期末考试试题
命题方式: 考试科目:
班级: 姓名: 学号:
题 号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总成绩 |
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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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XX题( 小题,每小题 分,共 分) 1. |
共 页第 页
年 季学期
研究生课程考试考场情况记录表
考试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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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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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类别 |
期末考试( ) 补考( ) 缓考( ) 请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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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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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考教师到场时间 |
时 分 |
监考员到场时间 |
时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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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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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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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考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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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出考卷份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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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试卷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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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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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场基本情况(包括考场纪律、考试异常情况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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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 作 弊 记 录 |
姓名 |
学号 |
违规作弊事实 |
考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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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一旦认定考生违规作弊,请监考人员立即终止其答卷,并收集作弊佐证材料;无实物证据时,可由2名监考员对作弊事实当场认定;在考卷上写明“作弊”字样,同时将作弊事实如实记录,并要求作弊考生签名确认后才能离开考场;如作弊考生拒绝签名,可由监考员在考生签名处写明“拒签”;拒签者同样按违规作弊行为进行处理。
2.作弊事实的描述将是作为学生处分判断的依据,请做好详细的记录。
3.若有违规作弊行为发生,请将此表、试卷及作弊资料一起及时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在进行相关处理后及时将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受处分登记表》送交研究生处,原件由学院存档,开课单位请做好相关备案。
主考教师签名: 监考员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