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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校级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支出与报销程序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管理,规范经费报销程序,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我校相关财务制度和《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进一步规范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支出与报销程序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支出范围

1.教材及学术资料费:包括与课程建设相关的教材或学术资料购买、印刷费。

2.课件制作及在线课程制作费:包括课程录制、拍摄、剪辑与后期制作费。

3.版面费:包括与本课程建设相关的教学或科研论文版面费。

4.案例编写费:包括课程教学案例汇编、教学资料收集及整理费。

5.外聘专家课酬:包括本课程临时聘请的校外专家授课酬金,报销金额限定在总建设经费的20%以内。

6.调研差旅费:包括与本课程建设相关的调研、培训、会议等差旅费(含交通费、住宿费、培训费等)。

二、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报销程序

    研究生重点课程负责人根据以上支出范围和经费总额,填写《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计划书》(附件1),经研究生学院核准后按以下报销程序正式执行经费使用计划。

1.票据粘贴:报销人员分类整理票据,并附上空白纸,按发票类型分别汇总本次报销发票的张数、金额。

2.发票签字:每张发票背面和出差审批单须有课程负责人签字,背面自带复写涂层的发票和蓝色磁卡火车票在发票正面的右上角签字。

3.票据提交:报销人将合法合规并由课程负责人签字的报销票据送研究生学院审核签字,并做好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账本登记。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版面费报销须附论文录用通知或论文发表杂志封面、目录及论文第一页等凭据;外聘专家课酬报销须附聘请专家的正式公函或授课现场图片(新闻报道)。

2.《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报书》中所列经费预算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7]8号)和本通知规定执行。

 

          研究生学院

  2017年11月30日

 

          附件:《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经费使用计划书》(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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