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教育部评估工作安排,我校硕士点预计在2017年及之后迎接专项评估,本次评估事关重大。研究生学院已多次催促各学位点根据《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规定(试行)》(佛科院研[2015]9号)文件要求,上交历年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及教学日历,先再次要求各学位点通知并督促相关任课教师,按照各学科或专业领域培养方案要求逐一完成2014年秋季学期以来所有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教学日历编撰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教学大纲:各学位点可参照附件1格式组织编写教学大纲,也可由学位点自定统一格式,包括字体大小,但应包含模板基本内容。
2.教学日历:可参照附件2。
3.填写日期:属于补交的大纲,注意填写日期为当年的9月,教学日历按实际发生日期填写。
4.责任到人:任课教师制订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日历是一项正常的教学任务,请各学位点务必按照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培养计划安排,将本次教学大纲、教学日历资料补充完善工作责任到人,所有资料由学位点审核后上交1份纸质签字盖章版至研究生学院培养科,电子版发送至21261500@qq.com。
5.其他。联系人:甘老师,电话:82776576,所有资料务必于2017年2月28前上交,逾期未交者将上报学校处理。
附件:
1.教学大纲模板(参考)
2.教学日历模板(参考)
研究生学院
2016.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