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位点:
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已进入第三学期,根据本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按培养方案要求应于本学期(2016年12月16日前)完成开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 参与对象:
2015级学术硕士研究生(凡学位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能申请开题)
二、完成时间:
2016年秋季学期第15周前 (2016年12月16日前)
三、工作内容:
(一)各学位点布置并指导研究生完成《文献阅读报告》和《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报告模板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培养手册》,可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下载)。
1、开题申请表:开题申请表必须附《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的成绩单打印表,导师同意签字,所在学位点审核盖章,研究生学院审核学位课程情况并盖章;
2、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需按照参考格式撰写,经导师修改后,认为已达到论文开题学术水平水准方可提交;
3、文献综述:按管理办法要求撰写并附开题报告后装订,由学位点进行形式审查;
(二)各学位点组织开题报告会,邀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3名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专家参加,对研究课题进行论证。研究生应对课题的研究范围、意义和价值、拟解决的问题、研究方案和研究进度做出说明,指导教师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专家对课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重点论证,并对该课题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做出评价。
(三)开题报告通过后,研究生方能开展学位论文工作。
(四)各相关培养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并且在规定时间内督促学术硕士研究生完成开题,研究生学院将随机检查,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者,不得参加中期考核,必须延期毕业。由于特殊原因无法在第三学期完成开题者必须将情况汇报至各学位点,并提交延迟开题申请表。
联系人:甘老师
联系电话:82776576(8576)
邮箱:21261500@qq.com
研究生学院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