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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教育硕士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2015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教育硕士招生复试方案 

  

按照《2015年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为做好教育硕士本年度招生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制订本方案。 

一、 复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和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26日(星期四)

    地点:信息楼503。 

(二)专业笔试 

2015年3月27日(星期五)上午9:00—11:00

地点:  信息楼5楼微格室

(三)面试 

时间:2015年3月26日(星期五)下午2:30

    地点:  信息楼5楼微格室

二、复试资格要求 

1.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教育硕士且达到国家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地区分数线考生。 

2.调剂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确认调剂至我校考生。 

三、复试程序
   1.报到及资格审查。 

2.体检。 

3.复试(分笔试、面试)。 

4.公布拟录取名单。 

5.政审。 

6.录取公示。 

四、复试内容 

(一)复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验证有关证件。考生复试时须向研究生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上交《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报考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审查表》,由所在单位给出政审意见并加盖公章。 

2)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所有复印件接受审查。 

3)所有考生须出示准考证和上交初试成绩通知单。 

注:考生资格审查合格后进行笔试,笔试结束后进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素质面试。 

(二)体检 

资格审查后由校医院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卫生部有关文件(教学厅[2010]2号制定),体检不通过者不能录取。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1.有关证件:生带免冠一寸近照3张,带身份证备查,体检费由学校支付。 

2.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校医院(考生可自行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待录取报到后持发票报销)。 

(三)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包括专业课笔试、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总分为200分(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占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150分)。 

1.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按照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科目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加试科目见我校2015年招生专业目录。 

2.面试。面试包括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为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时间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为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和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之和。 

面试采用问答形式进行。其中,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采用试题库,考生从预先准备的10套试题中随机抽取试题答题;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以谈话方式进行。 

复试工作小组根据考生回答问题的情况,当场记分并保存记录。 

3、评分标准 

考生面试综合成绩由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和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成绩相加而成,具体的评分标准参见表1和表2。每一单项成绩取复试小组成员给定相应单项分值的平均值。(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 

表1英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评分标准 

等级 

评分标准 

成绩评定 

优秀 

理解问题完整正确,回答问题语言流畅。 

45-50分 

良好 

理解问题比较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基本流畅。 

40-45分 

中等 

理解问题基本正确,回答问题语言尚流畅。 

35-40分 

及格 

能基本理解问题,并做出部分回答。 

30-35分 

不及格 

不能理解和回答问题,或答非所问。 

30分以下 

表2 综合素质与能力测试评分标准 

指标 

等级 

评价指标与评分标准 

专业理论基础水平 

(50分) 

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40分) 

专业与社会 

实践经历 

(30分) 

表达能力 

与社交礼仪 

(20分) 

心理素质 

(10分) 

优秀 

专业理论基础扎实、基本概念清晰。(45-50分 

具有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了较多的创新成果。(36-40分 

具有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强。(27-30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强,着装与行为举止得当。(18-20分

热情开朗、冷静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强。(9-10分

良好 

专业理论基础较扎实,基本概念较清晰。(40-45分

具有较丰富的创新实践经历,取得一定的创新成果。(32-36分 

具有较丰富的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实践与动手能力较强。(24-27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较强,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16-18分 

乐观自信,应变能力和行为控制能力较强。(8-9分

中等 

专业理论基础尚扎实,基本概念尚清晰。(35-40分 

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取得了初步的创新性成果。(28-32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经验,具备基本的实践与动手能力。(21-24分 

表达能力与表现力尚可,着装与行为举止较为得当。(14-16分 

具备一定的自信心,能较好控制自己的言行。(7-8分 

及格 

有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30-35分) 

未完整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24-28分) 

参与过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18-21分) 

具备基本的表达能力与表现力,着装与行为举止基本得当。(12-14分) 

自信心不足、但能控制自己的言行。(6-7分) 

不及格 

缺乏基本的专业理论基础与基本概念。(30分以下) 

未曾参与过创新性实践活动。(24分以下) 

未曾参与专业与社会实践活动。(18分以下) 

不能清楚表达自己的观点,缺乏基本的表现力与社交能力。(12分以下) 

缺乏必要的自信心、无法控制自己的言行。(6分以下) 

五、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 +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 

3.录取原则 

1)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顺序录取。 

2)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可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审查不合格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名单在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主页公告栏及研究生处主页公示10天后,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六、纪检工作 

复试纪检工作由学校纪委监察处监督执行。复试成绩当场宣布。考生复试时如有作弊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考生复试资格;复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罚。考生如对考试复试结果有异议,可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信访小组申诉。 

七、其它 

复试期间学校提供免费食宿,免除复试费用,免费体检,录取后按火车卧铺标准报销往返一次路费。 

联系人周老师:18038808856;罗老师:13798692245。 

注:复试所需表格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下载 http://www.fosu.edu.cn/yanjius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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