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课外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学研究和各类社会活动,支持教师的科研项目,提高实验教学水平,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规范有序地做好本实验中心开放工作,制定本规定。现将开放实验中心的有关开放实施管理制度规定如下:
一、开放实验中心的范围、时间和面向专业
1、本实验中心开放的实验分室有:自然地理室、遥感图像处理室、GIS室、环境分析测试室、环境污染控制室等。
2、以上实验分室原则上全天对学生开放,但上课时间除外。
3、遥感图像处理室、GIS室开放时间为晚上7:30至9:30,为系指定开放实验室。
4、以上实验分室除对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环境工程专业、环境科学专业和旅游管理专业全体师生开放,也可以对本校相关专业学生开放。
二、实验中心开放内容
1、面向学生开放
包括课程开放必修和选修实验项目、课程设计、课程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科技竞赛,也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第二课堂活动、学术基金、实验室开放创新基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开放性实验项目和挑战杯等。
2、面向教师科研工作开放
包括教师科研工作所需要的场所、仪器设备等。
3、面向社会开放
利用实验中心条件为企、事业单位进行检测、分析、研究等服务。
三、开放实验中心管理办法
1、使用开放实验室必须遵守《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关于实验室开放的有关规定》,进入开放实验中心后,实验中心管理人员应首先交代实验室纪律和规章制度,申请者应遵守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实验中心的管理。
2、学生在实验期间严格遵守学生实验守则,服从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的安排。
3、学生必须按实验目的要求设计好实验方案,得到指导教师批准后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
4、实验前,必须填写好《实验室开放预约表》,实验时,学生必须认真做好实验记录,实验后,必须按要求认真填写《实验室开放记录》。
5、实验时不得擅自搬动实验仪器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仪器,否则后果自负。
6、各实验班级按指导教师要求组成值班小组,配合实验技术人员和指导教师负责实验室管理。
7、实验中要特别注意安全,实验后要打扫卫生,保持实验室整洁。
8、对外开放,实验室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收费,并按规定使用和管理经费。收费标准将根据实验成本计算。具体实验收费在签定合同前通知申请者。经费来源由申请者解决。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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