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充分挖掘和宣传先进典范,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团委决定对2018-2019年度表现突出的共青团工作集体和个人进行评选表彰,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思想品质好。在团工作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并有较强的感召力和较好的工作方法,工作成绩突出,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勤奋学习,目的明确,成绩优良(补考后成绩仍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热心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责任心强,工作主动,自觉维护校风校纪,督促团员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有良好的协作精神。能积极主动在“青年之声”、“展翅计划”等互动应用平台上开展引导和服务团员的工作。
3.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4.评选对象为担任团内职务半年以上的团员(截至2019年4月30日),或在团内担任职务半年以上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包括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权益委员、生活委员、志愿服务委员等基层团支部团干部,以及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校社团联合会副部长(含)以上干部和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协副部长(含)以上干部。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道德品行优秀,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8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9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按时在系统上缴纳团费,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评选前一年内的考试成绩有不及格者不具备评选资格),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有正确的政治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由各学院团委组织评审,学院团委应对申报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的了解和把关,优秀团干部的推荐人选中,遵循基层班级团支部书记占的比例不低于30%的要求。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选出优秀集体和个人代表上报校团委。
申报材料于3月29日前上报,电子版材料统一打包压缩并以“名字+评优材料”命名发送至学工办邮箱shuxuexuegongban@126.com,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学院组织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荣誉证书复印件、成绩单、推报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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