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19届毕业生:
根据《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19 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佛人社函〔2019〕84 号文件精神(附件3),为做好我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文件转发,请2019届毕业生同学按照通知要求,于 3 月 18 日16:30前将纸质版(个人)和电子版(总表)交到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基础楼学工办145李老师,电子材料发送至:3363381722@qq.com(邮件标题格式:求职创业补贴+姓名)
一、补贴对象
部省属、市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备技师班)毕业年度(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 2019 年 1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等的家庭)的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 2000 元/人。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进一步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佛府函〔2018〕212 号)规定,2019 年我市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 1500 元提高到 2000 元。
三、申请流程
(一)组织申请。部省属、市属的普通高等学校、技师学院请组织本院校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经办人员应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做到逐人把关,逐页加盖与原件相符公章,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需在校园内公示 5 个工作日。
本市生源就读外地院校的毕业生符合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条件的,应向户籍所在区人社部门申请,申请流程等相关规定由各区自行制定
(二)提交材料(详细附件见:2015级数学与大数据QQ群文件),包括:
①《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 1);
②《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2);
③补贴人员身份证、相关证件(证明)及国家助学贷款合同等复印件(因审核需要,提交材料时须携带原件);
④个人银行账户复印件等(因审核需要,提交材料时须携带原件)。
特别声明:困难学生的证明材料,必须要县(区)一级以上的盖章才有效,村居、镇街都不可以。
(三)补贴发放。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复核并统一下发资金至各院校账户,于 6 月 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给学生(补贴资金应存入学生银行卡内,不得现金发放)。
附件:
1.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员花名册
3.《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佛人社函〔2019〕84 号。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学工办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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