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院教〔2022〕2号)的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实施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尊重学生专业兴趣、志向,发挥学生个性、特长,引导学生理性选择,以学生志愿与专业培养目标匹配为原则,兼顾专业培养规模、学术要求以及专业教学条件等因素进行择优选拔。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执行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学院领导、系主任为组员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学院转专业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关秀明、戎海武
副组长:欧阳正勇
组 员:吴楚芬、涂郗、许红龙
秘 书:李丽娟
三、考核工作小组
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选拔工作。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欧阳正勇
副组长:关秀明
成 员:涂郗、许红龙、教师代表、学生代表
秘 书:何妍
四、专业接收基本条件
1.只要学生不违背《关于印发〈佛山科学技术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佛科院教〔2022〕2号)(以下简称“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不得转专业的12种情况,学院不另设条件限制学生申请转出;
2.根据数学与应用数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的特点,学院接收转入基本条件:
①接收对象为2023级在校生;
②2023-2024-1学期所修科目期末总评成绩全部合格(不含补考合格);
③2023-2024-1学期平均学分绩排名位于所在专业(专业分类以招生目录为准)前10%;
④2023-2024-1学期所修课程必须包含《高等数学A1》或者《数学分析》且期末总评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考核办法
(一)考核方式
由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学院考核工作小组组织面试,按面试综合成绩高低排名择优录取。录取最终结果以教务处发文为准。
(二)面试考核指标
评价项目 |
评价内容 |
分值 |
思想品德 |
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提供转出学院德育证明,由辅导员或班主任证明、学院盖章。 |
10分 |
学习成绩 |
对考生既往成绩、获奖情况、科研情况、社会实践等情况的考查。提供在校成绩证明,由教务员审核,学院盖章。 |
30分 |
专业基础 |
对转入专业的是否了解:专业培养目标、主要课程等,是否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 |
10分 |
综合素养 |
逻辑思维能力、综合表达能力等。 |
30分 |
突出成果 |
学生提供与转入专业学科具有关联性的以下成果,予以优先考虑: 1. 署名“佛山科学技术学院”,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CSSCI或北大核心)公开发表论文; 2. 学生作为发明人或设计人取得专利授权通知书(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但通过专利转让成为专利权人的除外。 3. 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以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当年发布的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竞赛榜单为准)获得二等奖以上,省级排名第一者,国家级排名前三者。 |
20分 |
六、特别说明
(一)创培转专业指学校开展各类联合班、国际班、创新班等创新人才培养,通过选拔择优录取,学生转入新专业学习。此类转专业按照学校转专业规定流程办理;
(二)其他转专业指学生因其他特殊情况提出申请,通过审核,转入新专业学习。此类转专业不受接收计划指标限制;
(三)每年专业接收计划数及对应接收条件以学校教务处统一发布的通知为准。
七、本实施细则由数学与大数据学院负责解释。
数学与大数据学院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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