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学点:
2018年学历证书相片采集拍摄工作将在11月11日(星期日)举行。为了确保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数据的准确和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采集拍摄对象、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见附件)
1.对象:成人教育2017级学生(高明教学点含2018级学生)
2.时间:2018年11月11日(高明教学点09: 30分开始)
3.地点:校本部教学点的学生在校本部(佛山市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信息楼105、106室);高明教学点的学生在佛山市高明区光明职业培训学校(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泰和路(绿色世嘉销售中心二楼);另外,外市教学点(韶关、茂名、肇庆),请相关学院通知教学点与广州图像采集中心或当地牵头负责学校联系协商采集事宜。
二、学生拍摄须知
1.学生务必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拍摄时供读取身份信息)按时参加相片拍摄,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排队等候。
2.所拍相片贴于毕业证书上,请同学们拍摄前整装待拍,并注意下列几点:
(1)不穿蓝色、浅蓝色、黄绿色及无领、低领上衣;
(2)头发梳理整齐,露出双耳和眉毛;
(3)不宜浓妆,确保拍摄的相片与本人相符。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拍摄的学生,须在2019年4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到广州图片采集中心拍摄相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21号二楼205室,联系电话:020-83302077),并将所拍摄的照片交至所在学院教务员。详细信息请浏览:
4.按省规定拍摄费每生15元(自行到广州拍摄者除外),学院于2018年12月2日前收齐。
三、学院相关工作(包括外市教学点)
1.请学院于2018年12月2日核实实际拍摄名单后,将总拍摄费交继续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行政楼206室,张少玲老师)。
2.各学院、外市教学点自备拍摄相片的学生班级名单,并负责本学院(教学点)学生拍摄组织及现场秩序维持工作。
3.外市教学点(韶关、茂名、肇庆)要与当地牵头学校联系,将本教学点联系人电话、地址、毕业生人数和预约拍摄日期报给当地牵头学校,学院须2018年3月2日将各外市教学点拍摄工作落实情况报学籍管理科。如果出现无法与牵头学校联系或已过了当地拍摄日期而无法安排拍摄的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待后协商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11月11日成教学生学历相片拍摄安排表
附件:学籍管理[2018]10号关于做好2018年11月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历证书相片采集拍摄工作的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二○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