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0/12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佛科院成教[2017]01号)第二十九条规定,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各二级学院审查,继续教育学院研究决定,同意陈晓君等8位同学转专业。本决定自2018年10月9日起执行。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
2018年10月11日
成教[2018]8号关于给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陈晓君等8人转专业申请的决定
附件:2018学年第二学期成人高等教育学生转专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