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上已上线《纵向科研经费校内划拨(名义划拨)申请表》电子流程,填写表单,等待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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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流程适用范围: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及博士科研启动经费的申请。
附件1
纵向科研经费校内划拨(名义划拨)申请表
项目负责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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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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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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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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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总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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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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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 费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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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课题组成员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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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入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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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科研启动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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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启动费使用完时间节点:截止划拨当年8月31日前至少使用率达50%,12月31日超过9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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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经费(万元) |
小写: 大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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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意见 |
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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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所在部门意见 |
签名 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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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科技处盖章 年 月 日 |
注: 1.本表一式五份,科技处,计财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门),转入学院(部门)各留一份。
2.项目负责人所在部门意见请主管科研经费的领导签署并盖学院公章。
3.纵向科研经费不允许卡号划拨,只允许名义划拨,名义划拨经费不少于申请科研启动费经费数额。
4.名义划拨是指项目经费不发生划转,学院提取的管理费进行划转,相应的经费业绩计入转入学院。
5.高层次人才、博士可填写申请科研启动费金额,金额应不超过当年度启动费额度。申请的科研启动费使用完时间节点应不晚于当年度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