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流程适用范围:以我校为依托单位申报的广东省科技厅科技计划(含重点研发、重大专项、国际合作)项目、省基金项目、省联合基金项目,以及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省粤港澳联合实验室、省国际合作基地,省新型研发机构、省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
说明:以上各类型项目申报,均须申报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或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网上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
1、申报人须认真阅读由学校科技处转发的广东省科技厅项目申报指南,根据申报指南申报条件和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申报项目限项数量要求、网上申报材料提交时间节点,准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
↓
2、申报人均须在广东省科技厅阳光政务平台开通账号。 若未开通帐号的,请提供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地址到所在学院科研秘书处,获得开通帐号的网址链接邮件,再自行激活登录申报; 已有帐号的使用原帐号登录填报;忘记已有账号和密码的,请联系学院科研秘书,发送重置密码邮件。 |
↓
3、申报人提交网上申报材料时,有关依托单位科研基础条件的资料,均可用个人工号登录学校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 科研管理系统 → 通知公告内,查找“申报省级以上项目依托单位材料(学校****年度科研基础条件.人员情况.财务收支负债表)”,获取申报需要的附件材料,上传系统。 提醒:阳光系统提交附件材料页面,请务必按“读取单位信息”键。 |
↓
4、申报人务必按通知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提交后,须第一时间通知本学院科研秘书进行审核;随后一个月内须密切关注系统中本人项目的审核状态和学校科研管理信息群通知,按时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人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要求:A4纸双面打印.简装.长边装订至少3钉;有合作单位的须合作单位先行盖章,申报人,项目组成员亲笔签名。 |
↓
5、各学院科研秘书须按申报指南要求,对本学院申报人的网上申报书及附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的通过,不合格的须说明原因,退回修改。 纸质材料收集须检查每个项目成员签名、合作单位盖章、必交附件材料情况等。仅《申报书》上学校盖章由科技处计划科统一申请OA用章并盖章,其它附件材料用章均由申报人通过OA申请自行前往盖章。 注:广东省科技厅不接收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纸质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