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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医学院〔2014〕7号

关于印发《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暂行)》的通知

院内各部门:

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暂行)》,经学院联席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暂行)

                        二O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题词:院  教学质量  评估  细则  通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医学院办公室            2014年11月14日印发

附件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医学院

教师教学质量评估细则(暂行)

随着学院本科教学的不断深入,对教师教改、教研、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综合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保证教学质评的公平、公正与公开,较好地全面体现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研能力,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在学校原有要求的基础上,修订医学院教学质量评估细则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分清各类比例:学院根据学校教学质量评估体系的要求,教师质评总分中,学生评估占70%,系部评估占15%,学院评估占15%

(二)明确各项内涵:学生评估由学校安排,每学期网上评价一次,指标体系完全由学校制定;系部评估主要由系部3-5人小组组成,重点从教学规范、教学能力和教研水平等方面进行评估;学院评价则主要从教学纪律和教研成果等方面评定;教师自评结果供系部和学院评估时参考。

(三)界定二类性质:教学质量优秀与教学质量优秀奖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侧重于学生的教学质量评估,后者在能力评估、教学改革和教研水平等方面均应取得显著成绩。

(四)加大奖惩力度:对省级及其以上教学成果奖或教研课题立项的第一作者(课堂教学排名在全院前30%),可直接成为该学年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出现院校级通报的教学事故者实行一票否决;对学生教学质评进行诱导、考前透露试题或其它教学差错,经学院调查核实者,教学质量评估不能评定为优秀。

(五)坚持程序化方式:学校通知——学院通知——教师自评——系部评估——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评估——学院公示优秀及优秀奖名单(若有异议交审核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复议)——报学校审批。

(六)规范评定标准:统一评估指标,系部及学院评估均按照下述指标进行,防止系部间的评分差异过大。教研水平评价材料与教学工作量以前一年度计算。各类材料仅限一次有效,不能重复计算。

二、医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学院、系部评估小组用)

系部:        教研室:     教师姓名:        评审时间:   年   月   日

评估指标内容

分值

说  明

系部

评价

学院

评价

教学能力评价

基本评价

80

原则上教师之间无大差异,但出现教学事故者除外

(一般教学事故扣3分,严重教学事故扣5分)

水平评价

0-3.5

从教师听课、教学实际水平和教学改革等方面评价

教学规范评价

教学资料与文件

0-5

主要从规范、按时、质量等方面评定,学院或学校查出问题,该项目不得分:

①教学日历1.0分;②试卷1.0分

③教学大纲1.0分;④毕业论文1.0分

⑤其它资料1.0分

教研水平评价

教研成果奖

0-3

①省级成果奖前1、2、3、4名分别为3、2、1、0.5分

②市级、校级成果一等奖第一作者3.0分;市级、校级成果一等奖前2、3名分别为2.0、1.0分

③其它级别成果获奖第一作者1.5分

④各类竞赛项目获奖第一作者:省级1.5分;市级1.0分;校级:一等1.0分,二等及以下0.5分

教研论文

0-2.0

只计第一作者,核心刊物每篇1.5分,一般刊物每篇1分

精品、优质、BB平台)课程

0-1.5

② 品课程主持人1.5分;优质课程主持人1.0分;

②精品、优质课程参与者、BB平台主持人、校选课讲授者0.5分(精品与优质课程建设期内计分)

出版教材

0-2.0

主编2分;副主编1.0分;参编0.5分

教研课题

0-2

省级课题第1名2分,前2、3名1.5分;校级项目第一作者1分;教师指导学生获国家级课题1分,省级课题0.5分(建设期内计分)

工作量

评价

完成情况

1

按照医学院2011年修订的业绩津贴分配方案要求:教师岗位教学时数≥200学时,管理岗位兼职教师工作量考核三等及以上

合计

说明:1、 “教研水平评价”与“工作量评价”指质评学期前一自然年情况;

2、教研水平评价各子项目累加分值大于该项目最高分值则只取最高分值。

3、教研水平评价填写位置不足可记录在背面。

评估小组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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