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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部 school of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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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3-05-30

医学院〔2013〕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医学院教风学风建设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的教风学风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纪律,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特作出如下规定:

一、严格办理调课程序

凡有特殊情况需调课的教师一定要事先办理申请,申请理由要明确(如病假、会务等),今年学校特别强调督导人员抽查一定要见申请单,否则一律按事故上报学校,原则上每位教师每学期限调课2学时。

二、强调部系听课制度

各部系领导要高度重视听课工作,提前规划分工,每学期至少将全部系老师授课听一遍,并做好检查、记录、讲评及反馈。

三、学生考勤要求及缺课处理

1、要求教师上课要认真点名考勤,凡学生缺课2学时,教师有权扣平时成绩5分,依此直至平时成绩扣完(一般控制在30分内),同时按学生手册学籍关于课程、学分、考核及成绩记载等相关规定执行。

2、学生请假规定及流程:

请假与销假审批权限及流程:①1天以内(含1天)班主任→辅导员审批;②1天以上由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党委副书记审批,超10天上报学校审批。

考勤范围:人才培养计划规定的教学活动及早操、早读、晚修、“第二课堂”活动等。

请假事由:病假、公假、至亲婚事、白事及其他特殊情况。

审核要求:①上课前副班长(自然小班)按到课实际情况报告任课老师,如有请假者需呈交经审批的书面请假条,做好考勤登记,并于每周日晚12:00前输入学校考勤系统。②原则上不接收电话或手续不完善的请假,急病或紧急事故事后必须及时补办手续。

3、缺课处理:

①学生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学时计算;

②旷课按《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十九条办理。

连续旷课2天(含2天)或累计10学时以下(含10学时)者给予批评教育;连续旷课3-4天或累计达11-20学时者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课5-6天或累计达21-30学时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课7-8天或累计达31-40学时者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课9-10天或累计达41-50学时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连续旷课2周以上或累计达50学时以上者给予退学处理。

③在学院的《耿银燕医学奖学金》、《臻德医学奖学金》、《邓才助学基金》、《苏李秀英慈善基金及苏祖贻医学博士基金》的评审及学生党员发展中,如党员发展对象和参评优秀奖项学生出现累计旷课2学时以上(含2学时)或资助项目参评学生出现累计旷课6学时(含6学时)即取消其参评资格。

请各部系、学工办、教学办及全院师生认真执行上述规定,学院将执行情况纳入相关考核。

二O一三年五月七日

主题词:学院  教风学风   规定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医学院                         2013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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