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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体检费、住宿费和餐费报销工作的通知

各学位点:

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18年硕士研究生简章》公布的招生优惠政策规定,现就做好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体检费、住宿费和餐费报销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项目及限额

1.报销对象:已注册的2018级硕士研究生;

2.报销项目: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费、住宿费、餐费,共计三类;

3.报销限额:凭复试期间的体检发票、住宿发票、餐费发票等票据报销。体检费每生报销最高限额为120元;住宿费每生报销最高限额为360元;餐费每生报销最高限额为120元;三类项目均凭发票实报实销且不得超额报销。

二、报销程序

第一步:研究生本人按计财处规定的格式粘贴票据(三类项目的所有票据按体检票、住宿票、餐费票的顺序粘贴于一帖,每人限一帖),每张票据均须研究生本人签名、导师签名;

第二步: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审核、签名并汇总(汇总表见附件,须按票据材料顺序汇总所有学生报销数目);

第三步:审核后的票据和汇总表由学位点所在学院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复核、签名;

第四步:各学位点统一将票据和汇总表提交至研究生学院招生科,研究生学院负责人签名审批后由各学位点统一到计财处办理报销。报销工作完成后,相应款项应逐一落实到每个学生。

三、票据审核要求

1.各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须严格审核把关并做好每生实际报销金额登记。审核票据时,应特别注意核对票据产生的时间是否发生在复试期间(2018年3月20日—4月30日),以及消费的地点是否发生在佛山市。不在上述时间、地点内的票据不予报销。

2.研究生本人因票据遗失或提供的票据有问题不能报销的,由研究生本人自行承担责任。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相关责任人须承担相应后果。

四、其他

各学位点应于10月20日前完成本次报账工作(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学位点务必通知各相关班级研究生收集好发票后按照程序办理报销。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82771159

附件: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体检费、住宿费和餐费报销审批登记汇总表

 

  研究生学院

2018年9月25日

 

附件:2018级硕士研究生复试期间体检费、住宿费和餐费报销审批登记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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