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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342号)、《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4年国家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一名。各学科均可向学校推荐一名学生(仅限一名),由学校差额评定。

       二、申报对象

       全体2014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

       见《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1.2014级硕士研究生参评国家奖学金可参考以下条件:

    (1)研究生入学考试总成绩在学科排名前3;

   (2)本科成绩优秀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本科期间在学术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或参加科技学术竞赛获得省级以上奖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举办,个人排名第一)。

       四、推荐评审程序

       1.各学院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及申报条件,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委员会,制定本学院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并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按照学院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院。

       3.各学院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推荐,评审推荐时主要参考学生本科阶段突出成绩、入学考试成绩、入学后表现等。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委员会名单于10月9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院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审定,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10月20日前报至广东省教育厅。

      特此通知!

附件1: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附件2:《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处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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