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位点: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高校研究生奖助金工作的通知》(粤教助函〔2016〕49号)文件要求,我校开展2016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6年国家下达我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4名。名额分配如下:2014级1名,2015级2名,2016级1名。各学位点均可向学校推荐2014、2015、2016级候选人各1名,由学校差额评定。
二、申报对象
2014级、2015级、2016级硕士研究生。
三、申报条件
参照《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相关条件。
四、推荐评审程序
1.各学位点根据《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暂行)》文件规定及申报条件,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委员会,制定本学位点评审推荐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并及时向研究生公布。
2.符合申报条件的研究生自愿申报,按照学位点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交所在学位点。
3.各学位点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推荐,综合学生各方面表现,确定本学位点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结果和相关材料、学位点国家奖学金推荐委员会名单于10月21日前报送研究生学院。
4.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各学位点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进行差额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校将评审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报送广东省教育厅。
附件2:粤教助函201649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我省高校研究生奖助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