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材料公示及报送事宜的通知
粤学位函〔2014〕1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学位〔2014〕4号)要求,现将我省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材料公示及报送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公示
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单位拟主动撤销和拟自主增列学位授权点的材料,须进行不少于10天的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二、材料报送
各单位须在2014年11月15日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广东省学位委员会:
(一)本单位动态调整工作方案、动态调整工作总结报告及调整结果;
(二)学位授权点自主调整申请表(附件1、2);
(三)学位授权点自主调整汇总表(附件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3号9楼912房,邮编:510080。电子邮箱:635280504@qq.com。
联系人:杜燕华,020-37626916;吴华明,020-37628978。
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