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硕士点:
根据《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7〕13号)以及《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与考核管理办法》(佛科院研〔2018〕11 号)相关文件规定,学校组织开展了2019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兼职导师的遴选和聘用
经个人申请、学位点审核、研究生学院复核,同意聘用的2019年第一批兼职导师结果见附件。
二、专业实践相关注意事项
1.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其从事专业实践活动的累计时间不少于培养方案相关规定。2019年第一批专业实践研究生名单已发给各学位点研究生工作秘书,专业实践时间原则上从7月1日算起。
2.专业实践基地必须和学校或学院签订联合培养协议,研究生到企业后和企业签订的专业实践协议需报学位点备案。
3.研究生入驻实践基地前必须已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参加专业实践考核,专业实践基地考核意见为不合格的,视为考核不通过,须重新进行专业实践。其中佛山基地的研究生须接受佛山基地考核。
5.其余要求参照研究生学院2019年5月5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8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的通知》。
研究生学院
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