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硕士学位点:
中期筛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办法(修订)》(佛科院研〔2017〕12 号,附件1)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7级三年制硕士研究生中期筛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筛选的对象
1.2017级在校三年制硕士研究生;
2.此前未参加中期筛选的研究生。
二、中期筛选的内容
1.平时表现: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参加各种公益活动情况等;
2.课程学习能力: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已修课程及学习成绩等;
3.科研实践能力:参加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的情况、论文选题情况、专业实践情况等;
三、中期筛选的程序
1.各学院成立中期筛选工作小组,并于考核会前三天将考核会时间、地点报研究生学院。
2.硕士研究生撰写中期筛选材料,并由导师签署中期考核意见。
3.各学院召开研究生中期考核会,听取研究生汇报,在《研究生中期考核量化评分表》(附件1)上评分,确定考核等级(研究生导师不参加本人指导的研究生考核评分)。
4.中期筛选结果在学位点所在学院公示3个工作日。
三、其他要求
1.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要求,各学位点应重视研究生中期筛选,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要落实及早分流,加大分流力度。
2.各学位点应于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中期筛选工作;2019年4月19日前把学位点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的考核结果交研究生学院。
3.研究生未经批准而擅自不参加中期筛选者,作终止学习处理。
4.硕士研究生应于中期筛选前完成开题报告,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成绩。
联系人:赖小东,联系电话:85517243
研究生学院
2019年3月12日